中伦代理比利时OWS公司专利侵权案获得最高院终审胜诉
中伦代理比利时OWS公司专利侵权案获得最高院终审胜诉
中伦代理专利权人比利时Organic Waste Systems(OWS)公司与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德公司)和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环境集团)之间的发明专利权侵权纠纷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获得终审胜诉判决。
专利权人OWS公司是一家在有机废物处理领域世界领先的公司,被控侵权人蓝德公司则是中国有机废物处理领域的一家头部企业,二者的专利侵权诉讼在行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案涉及绿色环保技术,包括用于有机废料处理的大型设备和工艺方法。该涉案技术被应用于位于杭州市的大型垃圾处理厂,处理规模200吨/日。该项目总投资1.1亿元,通过政府部门招投标后进行建设、测试,目前已投入运营。因本案涉及高达十几米的大型设备及其内部结构,以及其所容纳物料的化学反应及特性参数,无法通过常规的公证购买方式固定证据,也无法通过拆解来获取相关技术细节。这显著增加了原告举证及侵权比对的难度。
基于该案件的特点,我们在一审阶段制定并执行了“多方面、分阶段”的取证策略,包括前期的网页证据、现场调查和电话录音,诉讼中说服法院在涉案项目现场进行现场勘验、并进一步成功说服法院调取到了蓝德公司针对涉案项目的投标文件,从而获得了本案的关键证据。在侵权比对方面,我们对蓝德公司提交的试验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分析,并合理推导出被诉项目的侵权事实。最终郑州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并判决被告蓝德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人民币。
一审判决作出后,蓝德公司向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的侵权比对方面,我们进一步引入了本领域的技术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从原理及工程实践角度进行了充分说明。最终,最高院再次支持了中伦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中伦代理OWS公司获得本案在一审、二审中的全面胜利。本案对于如何代理专利权人进行大型工程项目类侵权案件的取证和侵权比对分析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意义。同时本案的胜诉判决也为OWS公司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打下了坚实基础,具有重要的商业意义。
中伦合伙人顾萍、非权益合伙人贾媛媛、律师王成荫、马超和伍波为本案件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