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协助某基建企业建设合规体系并成功解除亚洲开发银行禁令制裁
中伦协助某基建企业建设合规体系并成功解除亚洲开发银行禁令制裁
近日,中伦助力某建筑工程企业成功解除亚洲开发银行禁令制裁。
客户为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基础设施工程承包商,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该企业海外业务已扩展到非洲、中亚、东南亚等区域,近年来于ENR“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排名不断攀升。
此前,由于该企业海外业务投标中可能存在违反亚洲开发银行(“亚开行”)标准要求的欺诈行为,亚开行对其进行了调查,并决定处以禁止投标制裁,制裁期内该企业与其关联公司均不得投标亚开行出资项目。亚开行列出的解禁条件包括实施专项合规项目,达到亚开行标准并获得认可。为此,该企业聘请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服务。
中伦凭借过往为中国企业提供多边开发银行调查与制裁应对及合规体系建设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针对本项目中的制裁原因、解禁条件和企业特点等,经与亚开行充分沟通,在合理范围内为该企业量身定制了满足亚开行标准要求的合规政策及合规管理体系,避免了企业负担过重,保证了项目实施效率。不仅如此,中伦的扎实工作赢得了亚开行的充分认可,亚开行在本项目中未再单独设置合规监管人,中伦实际同时承担了合规顾问和监管人之工作。在不到两年的服务期间内,中伦为该企业提供了多次合规培训,并就其合规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开展了四次评估,逐次向亚开行提交评估报告,及时、持续与亚开行沟通,提出各阶段工作重点与改进意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制裁期满时,中伦按照亚开行指示,负责对企业是否满足解禁条件进行了评估审核,并于第四次评估报告中提出企业已满足解禁条件,协助企业提交了解禁申请,亚开行旋即批准解禁。
本项目彰显了中伦在多边开发银行制裁相关合规服务领域的卓越能力,充分体现了中伦擅长协助客户定制满足多边开发银行标准且符合自身特点需求的合规管理体系、并在项目效果与效率间保持平衡的特点,也展示了中伦在合规与政府监管领域“全球视野、全球服务”的优势。中伦律师本项目工作同时赢得了亚开行及企业的高度认可。
本项目负责合伙人为傅长煜、伊向明,项目组成员包括律师蒋宣、孟阳玉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