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4日,据海航集团官微消息,“自2021年10月3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以来,在法院的监督下,经依规公开遴选,确定由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信托受托人。至今日,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已依法成立。同时,海航集团等321家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并获得法院裁定确认。”
海航集团破产重整案系我国截至目前债务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情况最复杂、外溢性强的重整案件,其中涉及的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首次采用双受托人模式。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的成功设立对于进一步探索与实施“企业破产受托服务信托”,尤其是在“三分类”政策趋势下对于信托业回归本源与转型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受托人的法律顾问,为信托的设立提供了全流程的法律服务工作。该项目由合伙人郝瀚、周斌、孟宪石牵头负责,非权益合伙人杨沁鑫担任现场负责人,项目组还包括非权益合伙人李瑞达、成员万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