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成功代理汉仪公司字体著作权维权案,权利人获赔207万元
中伦成功代理汉仪公司字体著作权维权案,权利人获赔207万元
汉仪公司经合法授权,独占取得包括“新蒂下午茶体”等新蒂系列字体的全部著作权。子盟公司曾与“新蒂下午茶体”原始著作权人签署《合作协议》,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超出许可使用范围,将“新蒂下午茶体”改编为“新蒂下午茶桃心体” “新蒂繁星下午茶体” “新蒂下午茶music体” “新蒂下午茶加粗体”,并在汉仪公司发出《解除<合作协议>通知函》后,仍通过信息网络平台传播“新蒂下午茶体”及擅自改编字体。汉仪公司就子盟公司涉嫌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侵权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一审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二审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两级法院均认定子盟公司侵害了汉仪公司享有的字体著作权,判令子盟公司承担207万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