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中国光谷的大型激光企业团结激光公司(以下简称“光谷激光公司”)是上海团结激光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激光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激光公司的包含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数名员工离职并入职了刚成立的上海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智能公司”)。上海智能公司申请了一批激光切割设备相关的专利,专利发明人均为前述刚从上海激光公司离职的员工,涉嫌侵害企业的商业秘密及专利权属纠纷。
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委托后,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取证和案涉专利信息比对方案,在上海激光公司包括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几乎被整体转移至新公司,所有研发资料和人员信息均被上海智能公司控制,无法取得相关证据的情况下,间接证明了涉案发明人在上海激光公司的本职工作和该发明相关,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10件专利权权属系列纠纷案件。
被告提出管辖异议,最终本系列案件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除1件案件我方主动撤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其余9件案件所涉专利全部归上海激光公司共有。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二审对9起案件均维持原判。
本系列案件的亮点在于,判断发明创造是否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有关的发明创造”,应当重点审查离职员工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的具体内容,以及发明创造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任务的关系,注重维护原单位、离职员工以及离职员工新任职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
合伙人何丹及律师陈露等为本案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该系列案于近日被武汉市知识产权服务协会评选为“2021年度武汉市知识产权十大维权案例”,何丹律师团队也被评选为“2021年度武汉市优秀知识产权服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