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内大尺寸液晶面板重要生产商之一,遭遇某液晶面板企业发起的系列专利侵权诉讼。中伦项目组代理该系列诉讼,并针对众多涉案专利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所有侵权诉讼、无效宣告及后续行政诉讼,案件数量高达30余起。由于案件多、专业性强,且同时涉及民事、行政程序,项目团队采用跨合伙人团队的紧密合作模式,通过建立项目协同管理制度,帮助客户制定整体诉讼策略并实施推进,加强整体把控、协调关键环节、提高服务质效,最终获得了所有专利侵权诉讼全部胜诉的结果,并将对方绝大部分涉案专利全部成功无效(仅余1件维持、1件部分无效)。
中伦项目组充分运用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飞跃上诉制度和民行合并审理规则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上述系列案件中的部分侵权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其中,有两起案件对应的专利无效决定及专利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均维持了涉案专利有效。为了使得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充分理解涉案专利技术方案并避免权利人在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解释方面的“两头得利”,中伦项目团队提出协同处理的诉讼策略,向二审法院申请将民事诉讼二审程序和行政诉讼二审程序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采纳上述请求,将两案民事二审和行政二审分别由同一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在行政诉讼二审程序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解释为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胜诉奠定了基础。在其中一个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撤销了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和一审判决,并作出了现有技术抗辩成立的民事诉讼二审判决。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案专利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全部无效。至此,中伦项目组帮助客户获得全面胜诉,成功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客户对中伦的服务高度赞扬,并赠予匾牌表示感谢!
中伦合伙人王永红、张鹏,以及律师陶韬、张宇园、严墨洋、余逸超为本案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