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律师事务所协助之江实验室完成全套科技成果转化制度设计工作,为实验室后续具体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落地实施提供坚实基础,助力实验室响应国家数字经济规划和科技强国战略。之江实验室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导举办、浙江大学等院校支撑、阿里巴巴集团等企业参与的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主攻智能感知、人工智能、智能计算、智能网络和智能系统五大科研方向,致力于建设国际一流的智能感知研究与实验中心、国际一流的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国际一流的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和全球领先的智能计算基础研究与创新高地。
中伦在本项目过程中,为实验室完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细则》、《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创新设计、条款草拟、修改、审核、定稿等工作,重点解决作价投资、转让、许可等成果转化形式的模式和流程设计、转化收益分配问题、国资监管问题、税务问题等,确保前述办法与细则的合法合规性和落地可操作性,并出具相应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本项目负责人为合伙人王红燕,项目组主要成员包括律师梁娟。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专业、细致、严谨的态度,始终坚持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项目最终获得圆满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