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伦在一起涉及折叠跑步机产品,专利权人为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和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跑板组件及跑步机”的发明专利无效及其无效行政诉讼案件中,代理专利权人应对他人发起的无效宣告请求,在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中连续获得维持专利有效的决定和维持无效决定的判决,成功维护了客户的专利权效力。
金史密斯是家庭健身的专业品牌,品牌产品折叠式跑步机集合了数十项专利技术,能够在实现收纳便利性的同时保证最佳的脚感、控速和运动体验,在海内外市场深受消费者青睐。本案涉及的专利即为与折叠跑步机跑板结构相关的发明,用于改善跑板打开后运动时的脚感体验。
中伦在接受本案委托后,与专利权人密切沟通,细致了解背景技术情况,全面理解专利创新要点,通过技术分解和法律分析确定案件争议焦点,结合检索先例和可视化展示,充分阐述现有技术与涉案专利在发明构思上存在明显差异,本领域技术人员并无以涉案专利提出的技术问题作为指引去改进以得到本发明的动机。该观点被法院采纳,最终认定现有技术并不存在解决涉案专利技术问题的启示,涉案专利具备创造性,判决驳回无效请求人的诉讼请求。
中伦合伙人马东晓及律师方尧为本案提供了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相关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