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解读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引言
2020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印发。《方案》明确了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在内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方案,提出将大力精简企业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简化资质标准、优化审批方式,同时公布了具体的资质改革措施以及改革后的资质分类分级情况,为企业换发资质证书设置了1年的过渡期。
资质改革关乎建设工程行业发展全局,自《方案》前身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7月发布征求意见以来,资质改革话题受到了建设工程行业的广泛关注,《方案》的正式出台更是引起了建筑市场的强烈反响。本文将就《方案》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配套措施进行解读,并探讨《方案》对建筑业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
我国建筑市场长期以来实行资质准入制度,即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人员、装备和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这项制度在我国建筑业的发展过程中,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市场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建筑产业的持续发展和市场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传统的资质管理制度也显现出一定的弊端,甚至在某些方面限制了企业和市场的发展。在建筑业转型升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迫在眉睫。
早在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即提出要优化资质资格管理,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9〕39号)进一步提出,要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需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
2020年7月2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其中包含了改革后的资质标准框架、资质改革措施表以及对资质改革有关情况的说明,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均进行了大幅压减,引起了建筑市场的广泛关注和讨论。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并于11月24日举行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11月30日由住建部正式印发《方案》。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方案》的主要内容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区别在于将部分设计专业资质和承包专业资质的类别或等级进行了保留,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到的资质证书换发对应关系、资质过渡期安排等一些具体细节并未体现在《方案》之中,仍留待后续发布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一)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方案》的核心内容在于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进行大幅压减,包括将部分专业划分过细、业务范围相近、市场需求较小的企业资质类别予以调整合并,将层级过多的资质等级进行归并压减。改革后,现有的593项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将压减至245项,整体压减幅度高达59%(具体改革措施见下表)。未来建设工程市场的准入条件将更为宽松,新进入市场的企业资质取得和资质升级难度将进一步降低,已取得资质的企业承揽业务范围也将进一步放宽。
点击可查看大图
(二)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
现有的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工程10个行业类别,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相应行业各等级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务。根据《方案》,未来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将调整为不分行业的施工综合资质,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受到行业类别的限制。而对于目前已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根据《方案》确定的原则,未来将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
(三)施工总承包资质压减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现有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分为12个行业类别,每个行业类别下一般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4个等级,除特级资质在本行业内承揽的工程规模不受限制外,其他等级包括一级大多受到限制,等级越低受到的限制越大。根据《方案》,一方面施工总承包资质将从现有的4个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另一方面,未来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在本行业内承揽业务规模将不受限制。但对于目前已取得一级、二级、三级资质的企业,未来如何对应换发甲级、乙级资质证书,《方案》中并未明确。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提到一级资质将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将合并为乙级资质,但由于该内容在《方案》中并未保留,对应的资质证书换发具体安排还有待后续实施细则的出台。
(四)部分专业承包资质整合并入施工总承包资质
《方案》将多个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或并入相应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进一步打破专业资质细分,放宽企业承揽业务范围。例如,《方案》将民航工程现有的3个专业承包资质进行整合,新增设置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将现有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将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入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将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其中部分改革措施之前已提前开展试点,例如2019年住建部即下发了《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限钢结构主体工程)办理有关事项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680号),并陆续在山东、湖南、浙江、四川、河南、江西、青海等省份开展试点,允许满足特定条件的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限钢结构主体工程)。
(五)部分专业资质取消,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方案》正式取消了部分专业资质,放开相关领域的资质准入限制。例如取消邮政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取消海洋行业和专业设计资质,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等,但同时允许已经取得这些资质的企业换发相近行业的相应资质。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劳务资质的变化。早在2017年11月,住建部就发布了《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建办市函〔2017〕763号),提出拟“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并在多个省份开展试点。本次《方案》正式明确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将调整为专业作业资质,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一)修订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
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将就资质改革带来的变化,开展相关资质管理规定、标准等的修订工作,合理调整企业资质考核指标。修订原则为尽量减少政府对建筑市场微观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包括大幅精简审批条件,放宽对企业资金、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的考核要求,适当放宽部分资质承揽业务规模上限,多个资质合并的,新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相应扩大至整合前各资质许可范围内的业务。
(二)一年过渡期满后实行简单换证
《方案》为企业换发资质证书设置了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这一措施延续了2015年实施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后对按照原标准取得资质企业采取简单换证的措施,体现了政府简政放权,服务企业的政策导向,保障了新老资质体系的有序、平稳过渡。
(三)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服务
住建部将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和部分资质类别,开展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将除综合资质外的其他等级资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涉及国务院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资质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方便企业就近办理。除此之外,还将加快推动企业资质审批事项线上办理、加快推行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逐步推行电子资质证书,通过相关措施优化企业资质审批服务,提升企业资质审批的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在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的同时,为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案》提出将坚持放管结合,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强化事后责任追究,对负有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的企业、人员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一方面,将加大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将加快修订完善注册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注册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推动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持续规范执业行为,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为提升工程品质、保障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撑。
(五)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健全市场信用体系
本次资质改革的主要目标在于减少政府对微观市场活动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此,《方案》提出将持续深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完善工程招标资格审查制度,优化调整工程项目招标条件设置,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自主选择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企业。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应用,完善“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通过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风险。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建筑业改革,建设工程行业新的法规政策不断出台,本次《方案》更是直接触及作为行业根基的企业资质准入制度,并且改革力度相当之大,落地实施后预计将给整个行业带来深远影响。此次资质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总体而言对建筑业是重大利好。但与此同时,也会进一步打破现有的专业壁垒,加剧相关市场的竞争,促进行业的集成整合。施工综合资质的出现,为建筑业横向打通房建、市政、公路、水利、通信、航空和铁路等各建设领域提供了机会;而《方案》所提倡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组织模式则推动企业进一步纵向延伸工程上下游产业链,乃至转型升级为投建营一体化产业平台。
在此过程中,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市场选择一家企业的标准也将更多的从企业拥有什么资质转向企业真正的综合实力。在这一点上,《方案》所提出的淡化企业资质管理,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亦是今后改革的趋势之一。企业的综合实力,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具有项目经验、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的职业人员上;而未来对于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也会更多体现在对人员的监管和责任查处上。企业仅有资质的空壳,而无内在人员的支撑,无法保障工程的品质和企业的运营,未来将很难在市场中取得长远的发展。
与此同时,企业的综合实力还需要通过业绩和信用来体现,对此《方案》提出要健全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应用。目前住建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实现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信用库,四库互联互通,有效实现了全国建筑市场的信息化监管。而未来无论是资质申请升级,还是企业参与工程项目投标,都将更加依赖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表现,其中信用信息和市场化的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将发挥重要作用。
最后,因《方案》刚刚发布,后续如何落地实施还有待具体细则的出台,届时与资质改革相关的原有法规政策也面临清理修订。与此同时,目前一些建设工程行业重要的法规政策,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也正在修订之中,因此未来资质改革的落地实施在细节上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住建部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通知,资质改革期间仍正常受理建设工程企业的资质申请事项。在这一段过渡时期内,企业也需考虑未来资质改革落地后对于自己所处特定行业市场的影响,以尽早作出应对方案,包括是否需要进行资质申请和升级,是否需要调整经营方向,进行兼并收购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