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财富传承法律问题探析
数字财富传承法律问题探析
传统上,现金、房产、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是私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私人财富传承中的重要标的。当比特币的价值从10000个比特币只能换2个披萨到1个比特币超过6万美元,以太坊、莱特币等各类虚拟货币和加密资产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数字资产的经济价值已从被人们认知发展到被人们认可。2020年下半年,随着越来越多的大型机构进场,布局数字资产服务市场,数字资产在人们的财富组成中日渐占据重要地位,将会成为资产配置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各国的立法也开始将数字资产的权属、交易、税务等问题纳入议事日程。
那么,数字资产可能也需要像传统资产一样被计入财富传承的考虑范畴。相应的,数字财富传承相关的法律问题,也需要被认真探讨。
数字财富传承的标的物范围
目前,各法域尚无明确的立法划分数字财富的定义和范围。但是笔者将从实践中常见的一些例子来理解什么是数字财富,从而进一步从法律角度探讨数字财富的传承。
(一)广义和狭义的理解
狭义来看,数字财富指有经济价值,尤其是具有交换价值的数字资产,包括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数字版权、可产生收入的网站网页(如,淘宝店铺、抖音营销账号)、线上游戏道具、数字艺术品(如,NFT形式的绘画作品、音乐作品)等等。
广义来看,数字财富并不一定局限于可以换成金钱的数字资产,除了前述狭义范围的数字财富外,还包括个人的Email账号、社交账号(如,微博、微信、Facebook)、个人储存云上的照片、影像和日记等。广义数字财富中,与个人身份强关联的部分对于其他人可能并无经济价值,但对于相应的个人及其家人来说,或具有特殊的情感寄托和纪念价值。例如,2004年,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贾斯汀在伊拉克执行任务时不幸身亡。他的父母向电子邮箱公司要求得到儿子的电子邮箱密码,以获取儿子留下的文字,保存有关儿子的回忆。
本文主要讨论与经济价值相关的数字财富的传承,因此,本文中的数字财富仅指狭义上的数字财富。
(二)财产权的客体
通常来说,财产权的权利客体应当具备价值性、稀缺性和可支配性。首先,数字资产具备经济性或价值性,是由人类通过一定的劳动力付出而创造,可以通过金钱作为对价转让、交易、产生收益,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其次,数字资产具备稀缺性,虽然某些数字资产例如账号、虚拟装备等理论上可以被无限创造,但其取得具有一定的难度,无法随意获取;最后,数字资产具备可支配性和排他性,数字资产具有明确的边界、内容,并且可以被转让、分离,持有人可以对数字资产占有、使用并获得收益。
因此尽管在法律上尚无明确的定义,但大多数法域已经认可数字资产属于财产权的客体。例如,中国的《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合《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笔者理解,属于个人合法的数字资产可以成为财产权保护的客体;属于个人合法财产的数字资产和传统资产一样,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也可以纳入财富传承的范畴。
数字财富传承形式的探索
数字财富不像房屋、黄金等实物的表现形式,又不像股票等有价证券存在明确的中心化登记机制。那么怎样的数字财富传承形式更为合适呢?
(一)直接转移
数字财富的持有形式通常是储存于某个特定账户的数据。那么数字财富的直接转移就是原权利人将账户中的数字资产转移给接收方,使该等数字资产储存于接收方的账户内。
直接转移的方式简单直接,但也有一些问题。首先,直接转移必须在原权利人生前完成,难以通过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完成。在此情况下,原权利人生前就对相应的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加以转移,可能并不符合传承的初衷。而如果接收方因为所在地政策限制或技术限制等原因无法开立或控制自己的数字资产账户,那么这种形式也较难实现。进一步而言,从财富传承的角度,还需要考虑继承人是否兼具足够的意愿和能力管理被传承的财富。
(二)遗嘱传承
另一种常见的形式是通过立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订立遗嘱和确定遗嘱执行人来安排其身后财产的分配,数字资产作为财产的一种,理论上确实也可以作为遗嘱分配的内容。立遗嘱可以使立嘱人的财产在立遗嘱人过世后(而不是生前),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愿处理。
虽然初衷是合理的,但是,通过遗嘱传承数字资产也会遇到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问题是,数字资产存于特定账户中,这些账户的服务提供商(如,Facebook)可能会出于隐私保护或其他考虑,在用户协议中制定禁止共享账户的规则,并且保留对账户的控制权。仅有遗嘱,服务提供商可能不会向遗嘱受益人开放账户的使用权,因而遗嘱受益人可能无法控制特定账户。本文前述士兵贾斯汀父母与电子邮箱公司之间的争议就是一个例子。也有人采用规避的方法,比如通过遗嘱或者其他方式,直接告知受益人特定账户及其密码,但这么做可能涉嫌违反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用户协议,并且如果特定账户中有多项数字资产,而立遗嘱人希望分配给不同的受益人,或只分配其中的某一部分,那么直接提供账户及其密码的方式显然不够妥当。
(三)数字资产信托
境外[1]有一些律师事务所和信托机构开始提供数字资产信托服务,利用信托的安全性、私密性等特点帮助原权利人及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解决上述问题,或许值得借鉴。而不同法域的立法也正在逐渐接纳和规范数字资产信托。例如,2015年,美国统一法律委员会(Uniform Law Commission,ULC)修订了《统一受托人访问数字资产法范本》(Uniform Fiduciary Access to Digital Assets Act,UFADAA),赋予受托人以尽可能与管理有形资产和金融账户相同的方式管理数字资产和电子通信的合法权力。
在信托中,数字资产置于信托计划之下,一方面可以起到财产隔离的作用,在原权利人破产或离婚时,该部分财产不受影响;另一方面,在原权利人过世或丧失行为能力后,可以确保权利人指定的受益人按信托计划享有数字资产的相关权益。而当原权利人具有行为能力时,可以按照信托计划及所适用法律的规定,对信托计划及其中的受托人、收益人作出调整。通常来说,大多数法域要求信托公司持有牌照,并有一定的合规要求,置于适当信托计划下的数字资产安全性才能有一定保障。
当然,由于目前数字资产信托尚未成为一项成熟的信托服务,各地法律对信托的规定也不完全一致。因此,原权利人也需要谨慎选择受托人和信托安排。
数字财富传承的税务问题
如前文所述,数字资产和有形资产一样,同属于财产。那么,和有形资产的传承一样,数字资产的传承也会遇到税务问题。
部分法域,例如英国、美国和加拿大,都征收遗产税。以美国为例,现金、证券、房产、保险、信托、养老金及其他资产均被计入遗产总额(Gross Estate)的范围内,在扣除法律允许的税前扣除项(例如,被继承人的债务、财产管理支出、未亡配偶继承的财产)后的应税遗产,均需按相应税率征收财税(Estate Tax)[2]。而自2014年起,美国国家税务局(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陆续发出指引和采取行动,将加密货币作为资产纳入应税范围,可见美国税务当局对于加密货币在税收征收方面的态度。从Estate Tax的角度,笔者理解,数字资产,至少加密货币理论上也应当作为“资产”被理解为属于Gross Estate的范畴,也会成为遗产税的应税财产范畴。在英国,拥有经济价值的数字资产需要包含在自然人死后的遗产税申报表中,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Her Majesty's Revenue and Customs,HMRC)的指南[3]确认,如果数字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它们将被视为等同于其他遗产,征收遗产税。
由此看来,在征收遗产税的法域,数字资产在作为遗产被继承时,也可能会适用遗产税的征收规定。因此,如果相应的数字资产有较高的价值,那么被继承人在身前就需要考虑一定的税务筹划,以减轻税务负担,数字资产信托或许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方向。
隐私保护与财富传承的冲突
如前文提及的那样,由于数字资产是被储存于数字形式账户之中,为传承之目的,如果直接转移账户控制权,还会涉及原账户使用权人的隐私保护问题。例如,在加密货币的数字账户内,可能存有原权利人不愿意被他人知晓的转账记录(洗钱等违法目的不在本段的讨论范围内),而一旦控制权转移,则这些转账记录也会同步的被接收方所掌握。又如,如果数字账户中是视频或者照片等,那么也可能包含了个人隐私的内容。
如何保证被继承人的数字财富按其意愿得到传承,而又同时保护被继承人的个人隐私呢?如前文所述,数字服务商们常见的做法是在服务协议中约定,用户只有账户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并且禁止用户共享账户和密码以规避泄露隐私所引发的法律责任。除此之外,最近也有一些技术服务商试图通过技术手段,在用户在世时允许用户自行设定遗产联系人,在用户过世后,允许遗产联系人访问用户指定内容;或者基于区块链技术,“确定用户的生命周期结束,获取用户的遗嘱。如果对所述遗嘱用司法机构节点公钥进行的签名验证成功,则触发向所述遗嘱中的各继承人个人安全内核节点的标识的继承人个人安全内核节点,发送所述遗嘱中各数字资产凭证,用对应继承人个人安全内核节点的公钥进行的签名。”[4]当然何种技术解决方案是最合适的目前并无定论,并且,根据不同的地区所适用的法律,其合法性可能也会有不同答案。
从立法的角度,立法机关也已经关注到数字资产继承和隐私保护的协调问题。以前文提到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修订后的UFADAA为例,该法案的总体目标是在尊重用户隐私和意图的同时,促进受托人有效访问账户,规制保管人相应披露数字资产。所以,该法案赋予数字资产和电子通信保管人与其用户的受托人处理相关数字资产的合法权力的前提是尊重用户对个人通信隐私的合理期望。相信其他的立法机关也已经在各自研究不同的应对措施。
结语
财富传承是一个传统话题,而数字财富传承还有很多问题和挑战需要研究和探索。相信随着技术进步和立法的完善,数字财富的传承路径也会日益成熟。
[注]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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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