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行业法律实务关注要点
中医药行业法律实务关注要点
一、引言
作为医药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不仅在我国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和悠久的历史传承,而且在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以及参与新冠肺炎防控救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我国中医药发展顶层设计加快完善,政策环境持续优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了明确“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国务院办公厅于2022年3月发布的《“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针对中医药传承创新、产业和健康服务业等方面提出发展目标。由此可见,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必将迎来新的阶段。本文基于法律实务经验,依据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中医药行业法律实务关注要点进行初步分析和总结。
二、中医药行业产业链条以及发展现状
(一) 中医药行业产业链条
依据《中医药法》的规定,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中医药的核心是中药,但是现行《中医药法》以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均未对中药进行界定。唯需特别关注,国家药监局综合司于2022年5月9日发布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30条首次对中药的定义及种类进行规定:“中药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和中成药等。”由于上述规定尚为征求意见稿,待后续进一步观察。
中医药产业链条包括上游:中医药农业,中游:中医药工业,下游:中医药商业。具体而言,中医药农业主要包括中药材的种植和供应,中医药工业主要包括中药饮片、中药颗粒、中成药的制造及生产,中医药商业主要包括中医药的销售。中医药行业产业链条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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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医药行业发展现状
在国家政策、市场需求以及经济带动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取得了重大的突破。根据《2021国家中药监管蓝皮书》显示,2021年我国批准上市中药新药12个,中药新药获批数量首次突破两位数。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中成药生产企业2225家,2021年我国中药工业稳步增长,全年营业收入达到69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4%。近年来,中药饮片、中成药的原料药材控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大幅改进和提高,中药饮片的整体合格率由2016年的77.7%上升到2021年的98.4%,中成药的整体合格率超过99%,较好地保证了中医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等疫情防控工作中,对有效保障中医药疗效发挥了重要作用。[1]
然而,目前我国中医药行业发展仍然呈现如下问题:1. 中药产业规模较大,但龙头企业较少;2. 中药出口增长减缓,但进口数量增长迅速;3. 中药种植规模增大,但缺乏源头监管;4. 中药价格波动加剧,企业采购成本增加;5. 中药产品业态较多,但同质化现象严重;6. 中药产业自动化程度低,生产设备陈旧;7. 中药新产品发展迟缓,产业延伸动力不足。[2]
三、中医药行业法律规范体系
(一)中医药行业一般法律规范
作为药品行业的一种类型,中医药行业适用《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修正)》《中国药典(2020年版)》等医药行业一般法律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
(二)中医药行业特殊法律规范
除了使用医药行业一般法律规范之外,中医药行业还适用《中医药法》《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主的特殊法律规范体系。中医药行业特殊法律规范体系主要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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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医药行业法律监管及合规要点
(一)中药材法律监管及合规要点
为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于2022年3月1日联合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中药材GAP”)。依据中药材GAP的规定,中药材是指来源于药用植物、药用动物等资源,经规范化的种植(含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养殖、采收和产地加工后,用于生产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的药用原料。常见的中药材,包括人参、当归、党参、黄芪、金银花、柴胡等。中药材GAP不仅是中药材生产企业规范化生产的技术指导原则,也是中药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审核的技术标准,更是监管部门延伸检查的技术依据。中药材有以下合规要点需要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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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药饮片法律监管及合规要点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介绍,中药饮片是指在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可直接用于调配或制剂的中药材及其中药材的加工炮制品。常见的中药饮片,包括人参片、干石斛、冬春夏草、穿山甲、鹿茸、天山雪莲等。目前对于中药饮片的监管,我国初步形成以《中医药法》以及《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为核心法律,包括《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修正)》以及《中国药典(2020年版)》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质量标准在内的监管体系。[3]除了药品行业通常的合规要点,例如中药饮片生产及经营企业需要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中药饮片的生产及经营需要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GMP”)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修正)》(以下简称“GSP”)的相关规范之外,中药饮片有以下合规要点需要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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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药配方颗粒法律监管及合规要点
依据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于2021年2月1日发布的《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22号)(以下简称“《结束试点公告》”),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按照中医临床处方调配后,供患者冲服使用。常见的中药配方颗粒,包括板蓝根配方颗粒、大枣配方颗粒、丹参配方颗粒等。《结束试点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长达20多年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自2021年11月1日正式结束。[4]依据该公告,中药配方颗粒有以下合规要点需要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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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成药法律监管及合规要点
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10年6月11日发布的《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0号),中成药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以中药饮片为原料,按规定的处方和标准制成具有一定规格的剂型,可直接用于防治疾病的制剂,中成药包括固体制剂、半固体、液体制剂、气体剂型。常见的中成药,包括云南白药、片仔癀、连花清瘟胶囊、金花清感颗粒、藿香正气水等。依据相关规定,中成药有以下合规要点需要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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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
作为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伟大创造和文化瑰宝,中医药行业的传承、保护和发展是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目前中医药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医药行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伴随着“健康中国”战略以及《“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我们相信中医药行业的振兴和崛起必将势不可挡。本文在此对中医药行业产业链条及发展现状、法律规范体系、法律监管及合规要点进行初步分析和总结,以期为中医药行业法律实务提供参考和指引。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