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外国补贴条例》Q&A——你需要了解的
欧盟《外国补贴条例》Q&A——你需要了解的
序言
2020年6月17日,欧委会发布了《针对外国补贴的公平竞争白皮书》(White Paper on levelling the playing field as regards foreign subsidies),声称欧盟开放的贸易和投资环境正受到来自由非欧盟国家所资助的不公平经济活动的挑战,而欧盟需要为此拿出对策。
2021年5月5日,欧委会发布了《针对扭曲内部市场的外国补贴条例》(Regulation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Foreign Subsidies Distorting the Internal Market,下称《外国补贴条例》或“条例”)草案,拟对受到外国补贴的企业在欧盟境内进行投资并购和参与公共采购做出监管和限制。
2022年11月28日,历时一年半之后,欧盟理事会最终批准了《外国补贴条例》,标志着长期以来受到广泛关注的欧盟外国补贴审查制度正式落地,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非欧盟企业今后在欧盟的持续经营和投资活动将面临新的监管挑战。
本文拟通过问答的方式,从概述、经营者集中和公共采购三大板块入手,对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其对中国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以飨读者。
一
概述
Q1、哪些企业可能受到条例的影响?
答:接受外国(欧盟成员国以外的第三国)提供的补贴,并且在欧盟内部市场参与经济活动(economic activity)的企业,包括国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国有企业。
Q2、哪些经济活动会受条例的调整?
答:在条例规定下,两种欧盟内部的经济活动会受到调整:第一,收购欧盟境内企业或与欧盟境内企业合并;第二,参与欧盟境内的公共采购。
Q3、条例什么时候生效?
答:条例将在公布于《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后的第20天生效,并将于生效满六个月后正式实施。目前条例尚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因此生效时间尚未正式确定,但应该为期不远。假设条例在今年年底前能够发布,就将于2023年年中正式实施。
Q4、条例生效前已经收到的补贴,是否还可能受到欧委会审查?
答:有可能。根据条例中有关过渡期的规定,条例可以适用于正式实施前五年以内企业所收到的外国补贴,前提是这些补贴在条例实施之后对欧盟内部市场产生了扭曲影响。由此看来,条例有一定“追溯”效果。
Q5、本次颁布的正式条例与条例草案比,有哪些变化?
答:正式条例核心内容与条例草案基本相同,但在细节上做了更多优化和补充。正式条例的部分监管尺度相比草案有所收紧。例如,条例规定不太可能(unlikely)导致欧盟内部市场扭曲的补贴金额上限,从三个连续年度内低于500万欧元降低至三个连续年度内不超过400万欧元;在消除补贴影响的措施方面,正式条例增加了欧委会可以要求公司调整治理结构的规定。
二
经营者集中
Q6、欧委会有权调查评估多长时间以内的补贴?
答:企业在签订协议、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取得控制权之前三年内收到的外国补贴。
Q7、符合什么条件的经营者集中应当申报?
答:应当申报的经营者集中需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第一,收购方或被收购方(或者合资企业)至少一方位于欧盟境内,且总营业额达到5亿欧元或以上;第二,参与集中的企业在申报前三年内获得的外国补贴总额超过5000万欧元。
Q8、未达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是不是肯定不需要申报?
答:不一定。如果欧委会怀疑有关企业收到了外国补贴,可以要求其提出经营者集中申报。
Q9、总营业额的计算范围是什么?
答:通俗来讲,总营业额的计算范围包括:参与集中的企业及其子公司;母公司;兄弟公司;上述各类公司共同控股的其他公司的全部营业额。
Q10、总补贴额的计算范围是什么?
答:总补贴包括上一题中所有企业收到的外国补贴的总额。
Q11、欧委会对于补贴的调查会持续多久?
答:欧委会的调查分为初步调查和深入调查两个阶段。初步调查时长为收到完整申报后25个工作日。深入调查时长为90个工作日,与初步调查的时长不重叠,最长可以额外延期20个工作日。
Q12、欧委会可能要求参与集中的企业怎样抵消外国补贴的影响?
答:抵消外国补贴影响的措施可以由企业主动提出承诺或欧委会决定做出,包括开发基础设施、公开研究成果、降低产能、降低市场占有率、禁止投资、剥离资产、返还补贴(及利息)、调整公司治理结构、要求终止集中等。
Q13、如果违规,有什么处罚?
答:向欧委会做虚假陈述或提供误导性材料的,处上一财年总营业额1%或以下罚款。逾期不提供所需材料的,每延迟一个工作日,处上一财年日均总营业额5%或以下罚款。
如果企业违反自己做出的抵消补贴影响的承诺措施,或者违反欧委会做出的决定的,处上一财年总营业额10%或以下罚款。在遵守相关决定前,每延迟一个工作日,处日均总营业额5%或以下罚款。
企业故意或疏忽没有申报以及规避或试图规避申报要求的,处企业上一财年总营业额10%或以下罚款。
三
公共采购
Q14、欧委会有权调查多长时间以内的补贴?
答:欧委会有权调查企业申报公共采购程序中的外国补贴之日起前三年内收到的外国补贴。
Q15、公共采购程序中什么样的外国补贴需要申报?
答:应当申报的外国补贴需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公共采购或框架协议扣除增值税后的估计总价值或动态采购下的具体采购金额等于或大于2.5亿欧元;第二,企业,包括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参与投标的主要分包商和供应商,在申报前三年内从每个第三国获得的财政资助总额等于或大于400万欧元。
Q16、如果采购是分多个批次进行的,什么样的外国补贴需要申报?
答:如果采购分多个批次进行,则需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扣除增值税后的采购估计价值超过2.5亿欧元;第二,企业申请的采购批次或所有批次的总价值等于或大于1.25亿欧元;第三,企业,包括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参与投标的主要分包商和供应商,在申报前三年内从每个第三国获得的财政资助总额等于或大于400万欧元。
Q17、欧委会对于补贴的调查会持续多久?
答:欧委会对公共采购程序中的外国补贴调查同样分为初步调查和深入调查两个阶段。初步调查时长为收到完整申报后20个工作日,最长可额外延长10个工作日。深入调查时长为收到完整申报后110个工作日,最长可以额外延长20个工作日。
如果公共采购程序分为多个阶段,欧委会将初步审查企业初次提交的申报,20个工作日结束后,初步审查暂停,待企业提交更新的完整申报后,初步审查继续,时长仍为20个工作日。深入调查时长为收到更新的完整申报后90个工作日。
Q18、如果欧委会认定企业从扭曲内部市场的外国补贴中获益,可能要求企业采取何种措施?
答:企业可以主动提出有效承诺,欧委会做出附承诺决定。若企业未提出承诺或提出的承诺不足以消除影响,欧委会将做出决定禁止授予合同,相关缔约机构或缔约实体也将拒绝企业投标。
Q19、调查期间,企业能否继续投标?
答:可以,初步调查期间和深入调查期间,除授予合同外,其他所有程序均可继续进行。并且,欧委会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决定,合同可以授予给任何企业,包括申报企业。
Q20、如果违规,有什么处罚?
答:向欧委会做虚假陈述或提供误导性材料的,处上一财年总营业额1%或以下罚款。逾期不提供所需材料的,每延迟一个工作日,处上一财年日均总营业额5%或以下罚款。
如果企业违反自己做出的承诺措施,或者违反欧委会做出的决定的,处上一财年总营业额10%或以下罚款。在遵守相关决定前,每延迟一个工作日,处日均总营业额5%或以下罚款。
企业故意或疏忽没有申报以及规避或试图规避申报要求的,处企业上一财年总营业额10%或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