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出台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新规——立法解读与潜在影响
欧盟拟出台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新规——立法解读与潜在影响
导言
据路透社3月28日消息,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简称“委员会”)预计将在今年4月26日通过一个新的、高度干预性的有关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许可费的法规草案,旨在减少有关SEP许可费率的纠纷并提高SEP许可的透明度。根据草案内容,委员会将建立一个由欧盟知识产权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EUIPO)主导的能力中心(Competence Centre),该中心将负责SEP的注册、必要性审查和FRAND费率的确定等工作。由于该法规实质上将减少SEP权利人通过专利许可所能取得的收入,如果最终得到通过,将给欧洲SEP权利人带来沉重打击,并对全球SEP治理产生深远影响。
一、背景
早在2017年,委员会便针对SEP的许可问题发布过《制定欧盟SEP的方法》(Setting Out the EU Approach to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的指导意见。在指导意见中,委员会指出了SEP的许可和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例如,技术实施者抱怨SEP权利人利用薄弱的专利组合和诉讼威胁来索取过高的许可费,而SEP权利人则反驳说,技术实施者在未经诚信谈判的情况下,故意侵犯他们的创新成果,享受“搭便车”的好处。[1]
2020年11月25日,委员会于布鲁塞尔发布《充分利用欧盟的创新潜力支持欧盟复苏和恢复的知识产权行动计划》(Making the Most of the EU’s Innovative Potential – 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ction Plan to Support the EU’s Recovery and Resilience,简称 “行动计划”)。在行动计划中,委员会强调了SEP在5G和物联网等领域内的重要性。 SEP不仅在智能联网汽车的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在能源、智能制造、数字等领域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与此同时,委员会指出,有必要制定更加稳定、有效和公平的SEP许可规则。对于SEP权利人和技术实施者而言,许可程序通常是昂贵且耗时的,因此必须使该程序更具可预测性。此外,委员会考虑建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必要性审查机制,以减少诉讼费用并提高法律确定性,在适当情况下,还应实施监管措施。[2]
2022年2月14日,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征询意见书,希望公众为SEP新框架的影响评估提供证据。委员会希望通过公众咨询的方式就各种SEP相关问题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此外,委员会还就具体的立法导向与框架确定了3个要点:1. 提高SEP许可的透明度;2. 对有关FRAND原则的各个方面进行初步澄清;3. 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和效率。[3]
2023年3月28日,路透社独家报道了欧盟拟出台SEP许可新规的消息。根据委员会的议程安排,委员会副主席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定于今年4月26日宣布该法规草案。随后,该草案还需要得到欧盟各国以及欧洲议会的同意,才能成为法律。[4]
二、新规解读
根据该草案,委员会将寻求建立一个新的由EUIPO主导的能力中心,并由此建立SEP的注册机制,如果企业想要就其SEP收取许可费,或是基于这些SEP采取法律行动,则必须预先完成强制性的注册程序。文件称:“除非进行注册,否则SEP权利人无权就其专利向技术实施者收取许可费或主张侵权赔偿。”[5]同时,该中心也将承担对注册SEP的必要性审查(Essentiality Checks)工作,并负责管理一个用以确定FRAND费率的新机制。此外,草案还要求对现有的SEP许可信息进行披露,并允许公众了解和获取有关SEP的案例法。[6]
从立法目的上看,该草案旨在减少SEP权利人和技术实施者之间有关FRAND费率的纠纷,在此基础上,委员会也希望通过高度干预性的FRAND费率确定机制帮助中小企业免受过高SEP许可费的影响,并解决目前SEP许可不透明的问题。
为了帮助SEP权利人确定他们可以收取多少许可费,委员会希望各公司之间就专利许可费总额达成一致,该数额将覆盖同一标准下所有SEP的可能费用,从而有助于计算FRAND费率。同时,草案中的FRAND费率确定机制将包含一个专家调解人小组(Panel of Expert Conciliators)。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在SEP权利人向国内法院或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 UPC)提起侵权诉讼之前,应预先完成前述SEP注册、审查和费率确定程序,且应在九个月内完成。[7]
三、潜在影响及挑战
1. SEP的强专业性将使EUIPO面临挑战
目前,该法案的内容已经引发了外界诸多的担忧,甚至有批评者直接指出,欧盟这一设想是天真且缺乏深谋远虑的。需要指出的是,此前欧洲专利(European Patent)的审查和授予工作一直由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 EPO)负责,EUIPO只负责欧盟商标(European Union Trademark)和外观设计(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的注册和管理,并没有专利实质性审查的经验。过去,EPO一直是欧洲最权威的专利机构,也是第三方中立鉴定机构的热门人选。[8]此次EPO的出局,不仅意味着欧盟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对专利纠纷的监管和参与程度,还会引发EPO和EUIPO在职责范围上的竞争。并且,EUIPO是否是这一计划的合适人选,其能否胜任该法案拟赋予的相关职责,受到了外界的普遍质疑。因为涉及SEP的案件审理通常对技术专业性的要求极高,EUIPO想承担起这方面工作,势必要重新调整其组织架构、运行方式,同时还要克服诸多现实性问题,例如如何组建承担审查和评估工作的专业团队;如何保证审查过程的专业性和评估结果的公平性;如何确定EUIPO与EPO的管理边界等。
SEP的强专业性也带来了其他问题,例如高昂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众所周知,涉及SEP的案件通常耗时很久,如果EUIPO选择在企业收取专利许可费或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加入强制性的预先注册及审查程序,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势必将面临极大的审限压力。除了时间上的压力之外,EUIPO还需要极高的金钱投入,因为其需要众多的专利技术人员来以支撑专利审查和评估工作。尽管有人提出可以依赖人工智能完成部分基础工作,但目前并没有确切的证据和先例表明人工智能负责SEP审查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因此这一设想在当前情况下显然很难成为现实。[9]
2. 新规对SEP权利人的激励不足,恐抑制未来技术发展
该草案除了给EUIPO自身带来挑战外,还给SEP权利人乃至整个欧洲的技术发展带来威胁。因为该法规的实施将会极大的增加SEP权利人的时间和成本负担,并同时减少其通过专利许可所能取得的收入。因此,如果该草案最终得到通过,将给欧洲SEP权利人带来沉重打击。欧洲两个主要的SEP许可方,同时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尖端连接基础设施供应商,在得知这一消息后都表达了类似的担忧——一方面因为EUIPO决定的效力仅限于欧盟的管理范围,无法应用于欧盟之外的国家和地区,因此这一举动无疑也会将SEP在欧洲的交易从全球交易中剥离出来,给欧洲SEP权利人全球交易谈判带来困难。另一方面,他们在SEP研发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而许可费是保证研发的底线,一旦公司的收入减少,为保证生存,他们可能考虑减少在专利创新和研发上的投入。[10]同时,考虑到这些SEP头部企业的重要地位,可以想像,这些决定的影响也必将会辐射到其他欧洲企业,最终阻碍整个欧洲的技术发展。
3. 新规将对UPC的地位带来冲击
欧洲法院系统所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近些年,欧盟一直在积极推进UPC体系的建设,希望通过一个简单、高效、统一的司法系统向世界提供可靠、公平的判决,结束权利人需要在不同国家提起专利诉讼的局面,同时避免欧盟不同国家法院决定之间发生冲突,以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并鼓励创新。然而,最近委员会的人表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UPC法官尚不足以胜任与SEP许可有关的案件审理工作。这或许是为了合理化EUIPO能力中心的成立,但同时也使得UPC的专业性和可靠性遭到质疑。显然,这一决定不仅会影响到UPC的运行,也会影响到其他欧盟成员国的国家法院及其运作方式。因此,有批评者警告说,该草案提供的设想将会破坏过去十年欧洲在全球SEP诉讼和SEP许可制度方面建立的领先地位,这是对欧洲在SEP领域软实力的浪费,最终受益者将是世界其他地区的法院,而不是欧洲自身。[11]
综上所述,草案的内容引发了来自业内的争议和忧虑。一方面,它的实施需要克服诸多现实性问题,并可能改变欧洲专利审查机构以及法院系统的现有格局;另一方面,它也会给SEP权利人施加较大的额外负担,而技术实施者似乎并没有为此承担任何相应的平衡义务,甚至更便利其进行反向劫持。长远来看,这一举动可能会损害欧洲创新设施和技术发展,甚至会对全球SEP的治理产生深远影响。
四、对中国的影响
表面上看,委员会意图成立的EUIPO能力中心仅负责欧盟范围内的SEP注册、审查及FRAND费率的确定,并不会对中国带来直接的影响。但考虑到欧洲多年来一直是SEP许可纠纷的主战场,其影响力要领先于其它国家司法管辖区,且包括华为、中兴在内的众多中国科技企业都在欧洲市场拥有巨大利益,如果相关企业未来想要继续进军欧洲市场,将无法避免受到本次欧盟SEP许可新规的影响。此外,也有观点认为,欧盟通过EUIPO能力中心建立欧盟范围内的统一SEP监管框架,可能会为中国的SEP审查和管理提供范本,即中国可能会据此引入由自己主导的并与欧盟竞争的区域性SEP监管框架,这显然将威胁欧洲作为SEP纠纷首选管辖地的地位以及欧洲企业的利益。[12]因此,针对这一草案的后续动向,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