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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丽军
权益合伙人 / 北京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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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诉讼仲裁,合规和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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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域
能源和电力,矿产资源
曹丽军
曹丽军律师在国际仲裁及争议解决领域有丰富的经验。曹律师代表客户处理在中国大陆、香港、新加坡等法域的仲裁案件以及中国大陆等地法院的诉讼案件。曹律师亦为国内外企业处理合规和反腐败的法律事务。
自加入中伦以来,曹丽军律师已经代理客户处理了逾二百起仲裁案件,涉及国际货物买卖、中外合资、股权转让、能源、矿产、建筑工程、房地产和知识产权等领域,依据的仲裁规则包括贸仲委仲裁规则、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国际商会仲裁规则、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和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
曹丽军律师亦代理投资仲裁案件,曾作为法律团队核心成员,在一起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案件中代理中国政府取得胜诉。
代表业绩
境内仲裁案件
代表中国某省政府及该省交通运输厅在贸仲委北京总会受理的一起高速公路政府特许经营合同争议案件中应诉,涉及经济利益逾人民币52亿元(同时代表客户在中国法院提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之诉),仲裁庭作出对客户有利的部分裁决,对方撤回尚未裁决的仲裁请求
代表一家境外基金的中国子公司在贸仲委北京总会受理的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争议案件中应诉,争议标的额逾人民币10亿元(涉案房地产价值约为人民币23.5亿元),最终双方达成了对客户有利的和解方案
代表一家国内大型钢铁企业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一起境外股权转让争议案件中应诉,争议标的价值逾百亿元,取得客户满意的仲裁结果
代表一家民营钢铁企业在贸仲委北京总会提起一起气体供应合同争议案件,争议标的额逾人民币4亿元(涉及经济利益逾人民币20亿元),利用本案涉及多份合同的特点,变更了客户先前仲裁代理人的仲裁策略,最终迫使对方与客户和解
代表加拿大某太阳能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在贸仲委北京总会(仲裁地在上海)受理的一起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案件中应诉,争议标的额逾人民币5.66亿元,最终仲裁庭驳回了对方的全部仲裁请求
代表法国某酒店集团的一家中国子公司在贸仲委北京总会受理的一起酒店管理合同及技术合同争议案件中应诉,争议标的额逾人民币3.1亿元,最终仲裁庭驳回了对方98%的仲裁请求
代表欧洲某啤酒公司的亚洲子公司在贸仲委北京总会提起一起中外合资合同争议案件,争议标的额逾人民币2.7亿元,取得对客户有利的中间裁决,最终迫使对方与客户和解
代表INVISTA Technologies S.a.r.L.在贸仲委北京总会提起一起特许经营合同争议案件,争议标的额逾人民币2.53亿元,仲裁程序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UNCITRAL规则)进行(同时代表客户在中国法院应诉对方提起的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之诉并获得有利判决),最终以客户满意的和解结果结案
代表某BVI公司在贸仲委北京总会受理的一起有关房地产股份转让协议纠纷中应诉,争议标的额逾人民币2.39亿元,最终仲裁庭作出了对客户有利的仲裁裁决,驳回了对方84%的仲裁请求
代表一家兵工行业国有企业在贸仲委北京总会提起一起电解铜销售合同争议案件,争议标的额逾人民币1.72亿元,最终仲裁庭支持了客户全部的仲裁请求
代表一家著名国际投资集团的境内实体在贸仲委上海分会提起针对某境内公司的资产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争议标的逾人民币1.3亿元,最终仲裁庭支持了客户绝大部分仲裁请求
代表一家日本大型综合商社在贸仲委北京总会受理的一起设备采购合同争议案件中应诉,争议标的额逾人民币1.16亿元,仲裁庭驳回了对方大部分仲裁请求
代表一家知名英国豪华俱乐部管理公司在贸仲委北京总会提起两起咨询管理合同争议案件,仲裁语言为英文,仲裁请求金额逾人民币7,000万元,两案均取得全胜裁决
代表某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企业在贸仲委北京总会提起针对一家项目公司创始人及关联方的投资合同争议案件,涉及对赌条款的效力问题(是贸仲委受理的第一起对赌条款案件),迫使对方与客户和解,确认转让股权并支付大部分请求数额
代表一家私营房地产开发商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两起房地产代理合同争议案件中应诉并提出反请求,争议标的额合计逾人民币9,000万元,最终仲裁庭驳回了对方95%的仲裁请求
代表一家港股上市的矿业企业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一起财务顾问合同争议案件中应诉并提出反请求,争议标的额逾人民币4,600万元,最终仲裁庭驳回了对方98%的仲裁请求
代表韩国某知名科技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一起买卖合同争议案件中应诉,争议标的额逾人民币400万元
国际仲裁案件
代表中粮集团的子公司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一起增资协议争议仲裁案,适用法律为中国法,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程序适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争议标的额为人民币32亿,仲裁庭作出《部分裁决》,支持了客户的几乎全部仲裁请求;同时代表客户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就对方提起的另一起股权回购争议仲裁案应诉;后双方达成了对客户有利的和解方案,双方同意终止第一个增资协议争议案,且对方撤回了第二个股权回购争议案的仲裁申请
与外国律所共同代表某香港公司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一起合资合同争议仲裁案,适用法律为中国法,仲裁语言为英文,仲裁程序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争议标的额逾2,000万美元,迫使对方主动和解
代表某海外基金及其关联方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两起针对一家中国公司的离岸子公司(纽约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争议仲裁案,适用法律为中国法,仲裁语言为英语,仲裁程序适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迫使对方和解并向客户支付大部分仲裁请求金额
代表一家跨国酒店管理公司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针对一家中国业主的酒店管理协议争议仲裁案,争议标的逾470万美元,适用法律为中国法律,仲裁语言为中英文,仲裁程序适用仲裁规则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案件以和解结案,客户取得了满意的结果
代表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在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提起一起针对一家印度政府公司的EPC工程合同争议案件,争议标的额逾1.5亿美元,适用法律为印度法,仲裁语言为英语,仲裁程序适用《国际商会仲裁规则》;最终仲裁庭支持了客户的大部分仲裁请求,驳回了对方大部分的仲裁反请求
代表某国际知名酒店集团的中国子公司在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提起针对一家中国业主的酒店管理协议争议案,争议标的额逾600万美元,适用法律为中国法律,仲裁语言为中英文,仲裁程序适用《国际商会仲裁规则》,案件以和解结案,客户取得了满意的结果
代表一家瑞典公司在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受理的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案件中应诉及提出反请求,仲裁语言为英文,争议标的额逾1,400万美元;最终仲裁庭驳回了对方的全部仲裁请求,支持了客户的几乎全部反请求
代表一家BVI公司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起技术合作开发协议争议案件,争议标的额逾人民币8亿元,适用法律为中国法,仲裁语言为中文;最终仲裁庭支持了客户的部分仲裁请求,驳回了对方全部仲裁反请求
代表国际啤酒企业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受理的一起由两家马来西亚公司提起的股权转让争议案中应诉,争议标的额逾人民币2,600万元,适用法律为马来西亚法,并涉及英国法问题,仲裁语言为英语,仲裁程序适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最终达成了客户满意的和解结果
代表某中国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在伦敦国际仲裁院受理的一起由一家瑞士公司提起的氧化铝买卖合同争议案中应诉并提起反请求,争议标的额逾1,000万美元,适用法律为英国法,仲裁语言为英语,仲裁程序适用《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最终以对方放弃所有仲裁请求,并支付客户部分仲裁反请求数额的方式和解结案
投资仲裁案件
代表中国政府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受理的韩国安城株式会社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争端案(Ansung Housing Co., Ltd. v.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CSID Case No. ARB/14/25)中应诉,该案为首个以中国政府为被申请人且作出最终裁决的投资仲裁案件;仲裁庭驳回了申请人安城的全部索赔请求,认为这些索赔“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诉讼案件
为某香港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某银行之间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股权争议提供法律服务,争议标的额逾人民币16亿元
代表某美国企业的中国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及一名自然人雇员,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竞业禁止争议案件中应诉;法院驳回了对方90%的诉讼请求
代表某加拿大公司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装船机生产合同及其附属合同争议案件中应诉;双方达成和解,取得客户满意的和解结果
代表某加拿大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一份国内仲裁裁决,裁决金额逾人民币1.9亿元;法院支持了客户的诉讼请求,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代表一家英国公司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及执行一份英国伦敦糖业协会做出的仲裁裁决,裁决金额逾2,000万美元,最终帮助客户执行到位绝大部分裁决金额
代表一家澳大利亚公司处理其在钢构加工分包合同项下的争议,争议标的额逾人民币7,000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取得客户满意的和解结果
代表某省政府及该省交通运输厅就高速公路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之诉,法院裁定仲裁条款对某省政府无约束力
代表一家德国银行的子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国际商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法院作出认可裁定之后,对方主动向客户支付了全部金额
代表一家西班牙公司在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一份贸仲委上海分会作出的仲裁裁决,最终帮助客户执行到位全部裁决金额
担任专家证人的案件
在多个国际仲裁机构及境外法院(包括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国际争议解决中心、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新西兰高等法院及香港高等法院等)审理的案件中,就中国法有关问题出具专家意见,涉及合同法、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仲裁法及民事诉讼法、外汇管制等内容
合规、反腐败项目
为一家IT行业跨国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就中国法下的电子合同效力及电子签名的风险评估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为一家意大利公司就其中国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管可能需承担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出具法律意见
荣誉奖项
个人奖项
荣获《钱伯斯全球指南》“争议解决:仲裁”领域2014年至2023年第一级别推荐律师
入选《法律500强》2023年名人堂
荣获《法律500强》2015年至2022年领先律师
荣获《亚洲法律概况》2020至2023年业界精英
荣获《亚洲法律概况》2016年至2019年亚太地区年度榜单市场领袖
入选Who’s Who Legal: Arbitration2014年至2022年“仲裁名人录”
入选Who’s Who Legal: Litigation2016年至2022年“诉讼名人录”
荣获《亚洲法律杂志》2014年中国15佳诉讼律师
荣获Benchmark Litigation 2018年至2022年争议解决之星
荣获Benchmark Litigation 2019年年度最佳中国律师
荣获Benchmark Litigation中国 2021年至2022年诉讼之星
荣获《中国法律与实务》2014年年度争议解决/仲裁领域卓越律师
荣获《中国法律与实务》2015年年度争议解决/仲裁领域卓越律师
荣获《商法》2018年度“A-List法律精英”
项目奖项
“韩国安城公司诉中国政府投资争端案”荣获Benchmark Litigation 2019年度杰出交易
社会职务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院 理事
开罗地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咨询委员会委员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和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 副主席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亚洲争议评论》编辑评审组成员
青岛仲裁委员会 委员
曾任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 关于执业标准的工作组成员(2018-2021)
曾任国际律师协会国际商事仲裁判例法专门委员会 联合主席(2019-2021)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员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员
亚洲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员
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 仲裁员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仲裁员
大韩商事仲裁院国际司 仲裁员
开罗地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仲裁员
一邦国际网上仲调 仲裁员/调解员/APEC中立人
深圳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海峡两岸仲裁中心 仲裁员
中华仲裁协会(台北) 推荐大陆地区仲裁人
巴黎国际仲裁庭 仲裁员
蒙古国工商会 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国际投资争端仲裁员
北京仲裁委员会 国际投资争端仲裁员
青岛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厦门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重庆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贵阳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主要著述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实践指南》(英文),牛津大学出版社(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20年11月
中国章节(英文),载于《全球损害赔偿评论》(第四版),法律评论(The Law Reviews),2022年10月
《中国国有企业及其“一带一路”沿线投资》(英文),载于《管理“一带一路”商业纠纷: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的案例分析》第11章,威科集团(Wolters Kluwer),2021年4月
中国章节(英文),载于《投资条约仲裁2021》,法律商事研究(Law Business Research),2020年11月
《纠纷中的和谐:中国文化对中国仲裁的影响》(英文),载于《国际仲裁,中西交汇:莫石博士友人文集》第一章,威科法律国际(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20年10月
《中国仲裁最新发展》(英文),亚洲争议评论(Asian Dispute Review),2017年7月
《争鸣:纯国内案件能否选择在境外仲裁》(英文),威科国际商事仲裁在线博客(Kluwer Arbitration Blog),2015年3月
《CIETAC作为解决商事纠纷的仲裁机构》(英文),法律、司法与社会基础(The Foundation for Law, Justice and Society),2008年8月
《中国调解仲裁相结合模式:概况及最新发展》(英文),国际仲裁法律评论(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Law Review),2006年
《中国仲裁背景下的临时保全措施》(英文),国际仲裁法律评论(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Law Review),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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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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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 -
教育背景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法学硕士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学士 -
工作经历
中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某涉外仲裁机构 涉外业务处副处长等职 -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