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文雄
权益合伙人 / 上海办公室
-
业务领域
跨境投资并购,诉讼仲裁,合规和反腐败
-
行业领域
电信和互联网,信息和智能技术,医药和生命科学
邱文雄
邱文雄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为跨境投资并购,诉讼仲裁及合规和反腐败。
代表业绩
跨境并购、合资、PE/VC基金投融资
邱律师代表跨国公司和PE/VC基金进行跨境并购(含LBO和MBO)、合资、投融资、出售和分拆交易,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特别是汽车及其零部件)、高科技、生命科学、化妆品、餐饮等。邱律师的代表性业绩包括:
代表百胜中国与其主要供应商设立一家合资公司(正在进行)
代表一家美国医疗器械公司在国内设立一家生产医疗器械耗材的合资公司(正在进行)
代表AppLovin收购中国某手游公司
代表Granite River Labs的股东出售控股权给SFW Capital
代表上海某服装领域的独角兽公司收购(并后续出售)位于纽约的经销商(由UCC Article 9 foreclosure sale收购的资产发起设立)的非控股股权
代表Crown Bioscience(中美冠科)剥离并出售心血管代谢性疾病(CVMD)业务给药源新地
代表Everpine Capital收购被银团接管的俏江南餐饮集团100%的股权
代表Key Safety Systems重组中国合资公司以实现香港上市退出(后被宁波均胜电子收购)
代表江森自控(JCI)与延峰汽车内饰系统公司在上海自贸区成立了年营业额约85亿美元的全球最大汽车内饰产品制造商
代表某B-to-B领域的电商平台公司向某人民币和美元双币基金进行pre-IPO轮的融资
代表美元和人民币领投基金认购复诺健C轮优先股(该公司研发在北美、临床和 运营在美国、澳洲和中国)
代表某人民币基金投资糖尿病新药研发公司健亚生物
代表某美元基金认购国际化妆品公司RedEarth的非控股股份
代表Cathay Capital认购置天集团优先股
代表冰雪皇后( Diary Queen)就华平基金及中国开发商向EQT亚洲基金出售华南区特许经营商提供法律意见
代表Cartesian Capital重组其境内合资汽车公司(境内权益翻到开曼架构),以实现SPAC上市退出
代表新加坡美元基金IPV收购上海芯片设计公司Giantec的所有优先股并取得绝对控股权
代表药企、医疗器械公司、生物医药公司和膳食补充剂制造商办理许可和商业化交易,并处理食药监局的各种合规事务,其中包括取得产品注册、临床试验许可、上市许可、GMP、GSP、进口、许可和分销等事务
主办风险投融资,包括Impossible Foods C轮、满帮集团D轮、eBroker E轮、 鸭嘴兽B轮、燧坤智能A论、蜘蛛旅游网B轮、找钢网D轮、Airkitchen B轮、看准网C轮、Pachira C轮、玩途网天使轮、A-1轮和A-2轮等
合规、内部调查和政府执法
邱律师经常协助跨国公司进行内部合规调查、应对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或司法部依据《反海外腐败法案》提起的调查或境内监管部门提起的调查。邱律师在此领域的代表性业绩包括:
代表某全球最大的汽车零配件公司之一麦格纳(Magna)开展内部合规调查并提供合规咨询意见
代表一家德国制造业跨国公司开展一项针对中国子公司高管职务侵占、侵吞公司资金、虚假报销,及其它违法和舞弊行为的调查,并解雇所有相关负责人
代表某美国跨国公司就《反不正当竞争法》(特别是商业贿赂条款)提供合规法律意见
代表某著名跨国公司应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涉嫌虚假宣传进行的执法调查
代表某著名跨国公司处理前员工向政府部门举报引起政府合规调查事务
代表美国某著名特许经营品牌公司对其中国区域特许经营开发商展开美国反腐败法案项下的内部调查(该开发商董事曾是政府官员)
代表某世界500强公司对其中国收购目标公司展开美国反腐败法案项下的有关继受者责任的调查,该目标公司由某政府高官子女控股
代表某香港上市公司开展有关其高管赠送纪念品惯例的内部反商业贿赂调查
代表世界500强公司对其中国子公司开展内部调查(该调查涉及通过channel stuffing确认虚假销售收入来虚增营业收入)并解雇中国区总经理
代表几家世界500强公司应对中国环境保护部对其中国子公司提起的有关电子废弃物回收和处置的环保法规合规调查和其它违反环境、健康和安全法规的调查
跨境争议解决
邱律师还具有丰富的经验代理国内外客户解决由跨境投资或并购引起的纠纷,擅长于通过谈判达成对客户有利的和解协议;且经常与诉讼律师一起,在中国、美国和其它司法辖区提起诉讼或仲裁。近年的代表性案例包括:
在一系列美国诉讼中代表天翔环境应诉,其中包括:(i) 美国控股子公司小股东/债权人依据Wisconsin州法Chapter 128针对两家美国子公司分别向Wisconsin州法院提起的receivership proceeding/接管程序;(ii) 针对中方拟修改公司章程、解雇美国子公司总裁,美国控股子公司小股东/债权人/管理层依据Fed. R. Civ. P. 65向联邦法院(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Northern District of Illinois Eastern Division)申请禁令,禁止客户指派的董事作出特定董事会决议;及(iii)以子公司名义向联邦破产法院申请Chapter 11破产重整。经过大半年应诉及谈判,最终与美方达成包括股东贷款在内的一揽子和解协议。
代表天翔环境应诉境内债权人在纽约联邦和州法院提起的执行股权质押权诉讼
代表浙江某服装制造厂在美国联邦地区加利福尼亚州南部地区法院应诉其美国业务伙伴提起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
在一个中方提起的美国佛罗里达州联邦地区法院的诉讼中,为被告美国飞机零部件制造商GA Telesis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的专家意见
代表一家中美合资公司的中方控股股东与美方就董事会僵局、美方指派董事关联交易、违反合资协议和贷款协议与美方谈判并最终达成解决
代表美国公司CAET在杭州对一家贸易公司提起违约之诉
代表投资可转换债券的美国客户,就开曼债券发行人未经投资人许可即把债券转换为优先股的行为提供争议解决法律服务
代表美国公司Libre Wireless在深圳应对深圳和而泰提起的违约之诉并提起反诉和上诉
代表美国著名特许经营品牌与其中国被特许人/开发商就总特许协议及开发协议的违约开展和解谈判,并达成包含大额赔偿金的令客户满意的和解协议
代理一家总部在伦敦的商业银行处理与某国企因金融衍生品交易巨亏引起的纠纷
代理一家瑞士进口商处理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纠纷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中心仲裁
代理一家香港贸易公司向法院申请基于程序瑕疵撤销不利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中心仲裁裁决
社会职务
美国律师协会会员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
主要著述
著述
Franchising: International Overview - China, Practical Law/Thomson Reuters,2019
China Proposes to Simplify Foreign Investments In Listed Cos, Law360,2018年8月21日
Expanding Application of the Record-filing System, 美国律师协会2017年年刊,2018, Volume 52
China Adopts a Record-Filing System for Foreign Investments in Industry Sectors Not on the Negative List, 美国律师协会2016年年刊, 2017, Volume 51
In the Eye of a Hurricane: Is Reverse Merger Still a Viable Alternative to IPO for Private Chinese Companies? 合著发表于Law360, 2012
§10 Stock Incentive Plans, Venture Capital & Private Equity in China, 合著发表于LexisNexis, 2008,
公开演讲
Regulatory Landscape and Hot Regulatory CMC Topics in China,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avier PharmaLink Main Conference Sessions, 2021年3月15日
Trends and Challenges for Chinese Outbound and Inbound Investments, 美国律师协会国际法分部年会,高丽大学,首尔,韩国,2018年10月
相关推荐
-
执业资格
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
教育背景
美国华盛顿大学(圣路易斯) 法学博士(J.D.)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法硕士
哈尔滨商业大学 经济法本科 -
工作经历
2016年6月至今 中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Jones Day, Baker McKenzie, 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和Cooley的华盛顿特区、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市、北京和上海办公室执业多年
2012年 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华盛顿特区总部)全职实习 -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