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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琛
权益合伙人 / 杭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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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中国内地资本市场
李良琛
李良琛律师深耕中国内地资本市场、中国香港和境外资本市场、投资并购和公司治理相关领域十余载,业务涵盖医疗健康、能源、化工、新材料、工业和制造业等不同行业。李良琛律师先后为数十家公司提供了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借壳上市、境外红筹上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公开或非公开增发、发行可转债、股权激励等证券法律服务,并曾担任二十余家上市公司以及多家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
代表业绩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境内法律顾问,为福建久久王食品国际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境内法律顾问,为润歌互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先后三次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上市公司法律顾问,为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上市公司法律顾问,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上市公司法律顾问,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上市公司法律顾问,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上市公司法律顾问,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上市公司法律顾问,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券商法律顾问,为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法律服务
荣誉奖项
荣获The Legal 500榜单亚太地区2022 年推荐律师
社会职务
浙江省金融顾问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 外聘内核委员
主要著述
《企业并购与重组》,合著发表于企业管理出版社,2013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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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交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上交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军工保密资格证书 -
教育背景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
杭州商学院法律系 法学学士 -
工作经历
中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 权益合伙人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分公司 资信室主任
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 法务 -
工作语言
英文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