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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
权益合伙人 / 北京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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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中国内地资本市场,投资并购和公司治理,香港和境外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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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域
医疗健康,医药和生命科学
李娜
李娜律师专职从事资本市场业务,业务领域包括中国内地资本市场、中国香港和境外资本市场、投资并购和公司治理,参与主办了大量的企业改制重组、投资并购、证券发行上市项目。
代表业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领域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乐普生物(2157.HK)、金域医学(603882)、哈三联(002900)、斯达半导(603290)、东方嘉盛(002889)、博迈科(603737)、贵广网络(600996)、天康生物(002100)、滨化股份(601678)、乐普医疗(300003)、太阳纸业(002078)、天壕环境(300332)、新华龙(603399)、郑煤机H股(HK:00564)等公司的境内外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上市公司再融资领域
作为发行人法律顾问,为乐普医疗(300003)、高能环境(603588)、北陆药业(300016)、博迈科(603727)、北方国际(000065)、蓝色光标(300058)、冠城大通(600067)、新华龙(603399)、天康生物(002100)等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配股、可转债、GDR再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投资并购及重组领域
为乐普医疗系列境内外收购项目、乐普生物境内收购项目、南京新百境外收购项目、蓝色光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蓝瀚(上海)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郑煤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收购贝恩资本旗下汽车板块)、保利集团间接收购贵州九联项目、博鹏士资产出售项目、阳光保险境内收购项目等提供法律服务;为民族证券、德邦证券、无锡证券、中山证券、锦州证券、珠海证券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基金业务领域
为国开金融、国开博裕、中金资本、国寿财富、信达投资、中信产业基金、深创投、深圳达晨等基金的股权投资、地产投融资、债权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担任华夏基金“上证50ETF基金”、“亚洲债券基金中国债券指数基金”项目律师
债券业务领域
为华锦股份、中船重工集团七二五研究所、乐普医疗、人福医药、蓝色光标、阳光股份、游族网络、华能集团、中石化、兖矿集团、国泰君安等公司的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ABS、ABN发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领域
为乐普医疗、乐普生物、高能环境、博迈科、哈三联等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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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伦晋升17名资深律师为顾问律师
20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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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2001年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2004年 证券从业资格 -
教育背景
200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民商法硕士
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 北京工商大学 法学学士 -
工作经历
2011年7月至今 中伦律师事务所
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 德恒律师事务所
2008年至2010年 太平洋证券
1999年至2008年 德恒律师事务所 -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