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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超
权益合伙人 / 北京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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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中国内地资本市场,投资并购和公司治理,香港和境外资本市场
刘永超
刘永超律师的擅长执业领域为企业改制及境内外上市、重组并购、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等。刘律师曾为多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股权投资、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为多家企业及金融机构提供境内外改制上市法律服务。
代表业绩
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1965.SZ)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000916.SZ)并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656.SH)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905.SH)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103.SZ)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迪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88192.SH)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1272.HK)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国电电力股份发展有限公司(600795.SH)现金收购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属火电资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1965.SZ)现金收购重庆中信沪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中信渝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1965.SZ)现金收购广西中铁交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北京国投协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安信乾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金国联元泰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等投资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基金投资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投资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移创新产业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国投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投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杭州玳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融资并引入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华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300676.SZ)、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300024.SZ)以及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华登国际所管理的基金投资芯原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北京佰才邦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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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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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 法学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学士 -
工作经历
中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强生医疗中国 管理培训生 -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