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丽云
非权益合伙人 / 广州办公室
-
业务领域
投资并购和公司治理,私募股权和投资基金,工程和项目开发
-
行业领域
医药和生命科学
吴丽云
吴丽云律师于2003年开始执业,以中英文提供法律服务,在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美元基金认购、人民币基金认购和募集、并购和公司法、基础设施和工程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吴律师协助客户处理并购项目,电厂建设项目,认购美元基金和人民币基金有限合伙份额,人民币基金的募集,认购境外公司发行的优先股股票从而间接投资国内公司,参与私有化国外上市公司项目,以及国内企业的股权融资项目等。
吴丽云律师为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2018年度美国培训项目入选者和英国司法大臣中国律师培训项目2009-2010年度入选者。
吴丽云律师于2012年入选“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于2017年入选“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于2022年入选“广州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代表业绩
为北京某公司的首轮股权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投资公司认购开曼公司 ** JING的优先股股票从而投资某国内电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投资公司认购 ** Biopharm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优先股股票从而投资某国内医药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投资公司(通过提供认购期权的方式)投资** Medical Development Limited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投资公司通过认购某开曼公司优先股投资唯医网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投资公司通过认购某开曼公司优先股投资某国内无人零售行业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投资公司投资某美国特拉华州电池研发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投资人认购开曼公司 Kolo Medical的A1轮优先股提供法律服务
协助某投资公司认购某开曼公司的Participating shares从而间接投资某内地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投资公司通过认购某开曼基金的有限合伙份额(** Everlasting)投资国内视频领域的某独角兽提供法律服务
协助某投资公司通过认购某美元基金有限合伙份额从而投资某开曼公司Tetramem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广州信息技术公司接受境外美元基金的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为www.56.com接受美国著名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为深圳艾勒可科技有限公司的数个轮次的股权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投资公司认购某开曼群岛美元基金(** CAPITAL INTEGRATED CIRCUIT FUND)有限合伙份额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投资公司认购某开曼群岛美元基金(Red* * Fund )有限合伙份额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投资公司认购某开曼群岛美元基金(***Ocean Fund)有限合伙份额提供法律服务
曾为包括英威达、日立数据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海富检测包装系统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马轮固力(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维特根(中国)机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Sylvania Lighting Australasia Pty Limited、捷克Interchange公司、韩国Iriver公司在内的外国和外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为广东的某外资公司的分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广州的某外资公司出售公司股权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其中包括对其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提供尽职调查服务
为珠海某电力公司预约收购天津某新能源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越秀(中国)交通基建投资有限公司拟收购珠海某码头提供尽职调查服务
为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广东某电子烟生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为某马来西亚上市公司拟收购广东某食品公司提供尽职调查服务
为广州市畜牧总公司自英国引入种猪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肇庆电厂EPC项目以及后续的潜在纠纷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为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几家企业的改制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就广东省某一海上风电特许项目提供前期法律服务
-
执业资格
2001年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
教育背景
英国司法大臣中国律师培训项目入选者
中山大学 法律硕士
浙江大学 英语言文学学士 -
工作经历
中伦律师事务所 非权益合伙人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英国Atkin Chambers 访问律师
英国Cobbetts LLP 访问律师 -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