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市政法文化节之“抒怀2008—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 公布时间: 2007-12-18
关于开展首届市政法文化节之
“抒怀2008—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市政法系统“迎奥运、强素质、树形象”活动总体安排,市委政法委将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首届市政法文化节之“抒怀2008—书法绘画摄影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全面展示首都政法文化建设成果和首都政法干警迎接奥运、备战奥运、保卫奥运的良好精神风貌。
全部参赛作品由“大赛”活动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评审,分书法类、绘画类、摄影类,每类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最佳组织奖1个。按照评奖结果,对作品进行装饰、装裱、配框,拟定在首都博物馆一层B厅举办展览并对优秀作品集结出版书画摄影作品集。望广大干警积极参与,为司法行政系统争光。
现将“大赛”作品征集要求通知如下:
1、内容:作品要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突出歌颂党、祖国和人民,喜迎奥运会,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展示首都政法干警良好的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力求真实、生动、有感染力。
2、种类:参赛作品包括书法作品(含硬笔书法作品)、美术作品(中国画、油画、
水粉、水彩、版画、电脑画等)和摄影作品。
3 、规格。书法、中国画作品以条幅为主,尺寸不限,;油画、水粉、水彩、版画、电脑画等,宽不超过3米,高不超过3米;摄影作品彩色、黑白照片均可,单张、多张均可(多张组照不超过5张),不得用电脑制作,一律放大至20寸成片。作品均不须装裱。
4、作者。须为本市政法系统各单位干警,作品必须本人创作。
5、报送。个人、集体作品,每人每种作品限报1件。报送前,请自行为作品拍摄数码照片一张(摄影作品和电脑画提供电子版),与作品一并报送。报送截至日期为2008年1月10日。报送地点:北京市司法局政治部宣教处。
联系人:马凯 (市局512房间) 联系电话:58575721
政治部宣教处
200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