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公证民事诉讼有关情况及意见建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05-08
各公证处:
市局公管处、市公证协会拟于近日会同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召开公证民事案件研讨会,请你们于2012年5月1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公证法》实施后,本公证处涉及公证民事诉讼的基本情况(审判机关已判决的,需附相关判决书)。
2、关于落实和适用《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证民事责任研讨会会议纪要>》的意见建议。
3、关于公证机构审查当事人身份和常见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学位证明等)的义务范围及相应民事责任的具体意见建议。
4、其他有关公证民事诉讼实体和程序问题的意见建议。
联系人:刘建立 联系电话:58575646
电子邮箱:bjgzdt@126.com 传真:58575639
北京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 北京市公证协会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