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变名称 法律宣传到社区
- 发布时间:2007-08-31
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两周年和公证机构变更名称之际,北京市国泰公证处(原北京市怀柔区公证处)开展了一系列《公证法》宣传活动。2007年8月29日早上,该处主任昝玉东带领工作人员来到了怀柔区泉河社区龙湖新村社区居委会,现场向居民们宣传此次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情况并进行了公证宣传和业务咨询。针对社区居民的具体情况,公证处工作人员面对面的为居民解疑释惑,接受群众咨询,解释居民关心的各种公证业务问题。活动现场,群众咨询情绪高涨,仔细阅读公证宣传材料,据公证处统计,发放公证宣传材料300余份,把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公证法律知识送到了群众身边。此次宣传活动贴近居民生活实际,使居民们普遍了解了此次公证机构的名称变更情况,增长了公证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和公证法律意识,受到了居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供稿:北京市国泰公证处 范大岭
200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