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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提存公证受青睐

  • 发布时间:2007-12-20

      二手房买卖提存公证受青睐

      本报讯(通讯员曹宇坤范大岭记者孙莹)在二手房买卖中,房主和买房人经常为先交房款还是先办过户起纷争,因为房产证过户需要时间,双方都怕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于是,提存公证这一保证交易安全的公证项目渐受买卖双方青睐。
  本月初,计女士以60万的价格买下了王先生的一套二手房,双方在卖房协议中约定:“在卖方交房屋钥匙和房屋产权证时,买方交付房款。”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当双方办理完立契手续,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时才发现这个约定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
  原来,办理过户登记并非立等可取,根据规定在怀柔交易部门办结买卖过户手续至少需7天。两人在购房款何时交付上发生了分歧,都担心自己“钱房两空”。在这种情况下,两人选择了提存公证。他们约定:“双方到房地局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后,买方先将购房款人民币60万元整提存于北京市国泰公证处,待计女士领到房屋产权证,拿到房子钥匙,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取购房款。”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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