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证据,保全证据公证为您解忧
- 发布时间:2008-03-03
固定证据,保全证据公证为您解忧
日前正阳公证处接到了某律师的申请,称其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向朋友的邮政储蓄账户汇款,网上操作显示汇款成功,几日后,朋友来电话说未接到汇款,查询后得知工商银行并未开展对邮政储蓄的网上汇款业务,其所汇款项已被退回到其账户,但手续费不退,对此其全然不知。后其又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进行同样的操作,交通银行网上明确告知不能办理此种汇款业务。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来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对其在中国工商银行及交通银行网上汇款的过程进行保全,以保全可能丢失的证据。
受理公证后,公证处对其申请保全公证的资格及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在公证处办公室,分别登录了其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账户,对其网上汇款的每一步操作进行了监督,并建议公证后将其个人帐户密码更改。最终为其出具了公证书。
通过此案体现出,公证手段可以为当事人固定证据提供很好的服务。此案是我处受理的第一起有关网上银行的保全证据公证。
据了解,此案已经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
北京市正阳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