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悼念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
- 发布时间:2008-05-21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五月十八日发布公告,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5月19日起,我处一楼接待大厅悬挂起黑底白字的横幅“沉痛悼念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并在公示版上设立了悼念专栏,报道国家重要的悼念活动及我处同志们奉献爱心的情况,表达我们的哀悼之情。14时,利用处内广播网络,由吴凤友副主任主持进行了悼念活动专题广播。左燕芹主任首先播报了国务院公告全文,要求全体同志在19日14时28分,放下手中工作,原地站立,默哀三分钟,向遇难同胞表示哀悼。倡议同志们在三天的哀悼日停止一切娱乐活动。而后,调研室播报了反映处内同志积极捐钱、献血、免费办理捐款活动公证情况的专题报道“方圆公证人众志成城献爱心”。
14时28分,在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的同一时间,通过专题广播组织全处同志及前来办证的当事人在办公楼各层排队面向西南方肃立,在长鸣的汽笛声中神情凝重地向遇难同胞默哀3分钟。
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调研室 甄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