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诚公证处集中学习“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和法律意见书格式”
- 发布时间:2009-05-15
二00九年五月十三日,我处组织全体业务人员集中学习了《司法部关于推行继承类、强制执行类要素式公证书和法律意见书格式的通知》,会议由高明主任主持。
根据司法部要求,我市将于二00九年七月一日起正式推行继承类、强制执行类公证书。本次会议重点学习了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和法律意见书格式。高明主任指出要充分认识推行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重要性,要求业务人员充分理解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内容,认真总结以往办证过程中的有益经验。高明主任结合我处以往的继承公证书,对要素式公证书作出讲解,各业务人员对证明材料的核实、继承人于不同时间分别申请的情况处理、遗产的划分、《遗产分割协议》的签署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最后高明主任再次强调了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公证人员的告知义务、对证明材料的核实工作的重要性等问题。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我处业务人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到了推行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重要性,并对将于二00九月五月二十三日、五月二十四日召开的,由北京市公证协会组织的“关于学习继承类、强制执行类要素式公证书”的培训会议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北京市海诚公证处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