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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证同行对长安公证处进行访问、交流

  • 发布时间:2011-06-30

2011年6月29日,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副主任吴郁等一行8人到我处进行工作交流。我处周志扬主任、黄安江、马文娟副主任、调研部陶峰主任、业务四部蒋笃恒主任等与上海同行进行了座谈。 座谈中,双方就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保全证据公证、继承公证、遗嘱信托等公证业务问题进行了交流,尤其是对保全证据公证的形式、取证方式、办证流程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周志扬主任还简要介绍了北京市司法局、公证协会和各公证机构携手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中运用公证手段维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周主任对上海公证同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希望继续保持紧密联系、加强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地公证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陆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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