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公证处开展《公证法》颁布六周年宣传咨询活动
- 发布时间:2011-08-31
为大力宣传《公证法》,让社会各界尤其是基层百姓进一步了解公证,知晓公证在百姓生活中的价值和作用,2011年8月28日上午九点,在古韵浓浓的皇城根城墙遗址公园,伴随着秧歌队的阵阵鼓声,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庆祝和宣传《公证法》颁布六周年活动在此举行。
为使本次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我处周志扬主任批示,要求全处同志重视,每个部门需指派一名同志参加。本次活动还得到了景山街道司法所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宣传工作前期,我处与景山街道司法所积极联系,了解百姓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制作了八块业务展板;景山街道司法所通过当地的《景山社区报》,将本次宣传活动的时间、地点进行了刊登并通知了所属八个社区的居民积极踊跃参与,还特邀社区秧歌队为本次活动助兴,扩大了本次宣传活动的影响。
宣传日当天,我处公证员按时到达现场,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还为百姓提供了饮用水。社区百姓也很早就来到了活动现场,公证员对他们提出的有关公证问题进行了详尽解答,对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救济途径进行了普及和引导,耐心细致、全面地为百姓提供了专业的公证法律咨询服务,并将百姓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咨询的过程中,马文娟副主任还接受了平面媒体记者的采访,对《公证法》中有关遗嘱、继承公证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解。
本次宣传活动是长安公证处为贯彻落实市局 “三进”活动文件精神开展的重要工作之一。通过对宣传活动咨询情况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百姓关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遗嘱、继承、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出国留学等公证事项,为我处进一步具体落实“三进”活动,宣传公证知识,更好为百姓提供专门的公证法律服务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同时也督促我们要在深入基层百姓,扩大公证影响力的基础上,加大公证宣传的力度,使百姓认知公证,信任公证。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陆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