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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公证处试引入人脸识别系统防欺诈

  • 发布时间:2011-10-11

 为应对日益增加的骗取公证书谋取利益案件,避免欺诈公证的风险,扎实推进公证执业规范年活动,自2011年9月19日起,方圆公证处一层公证接待大厅总咨询台开始试用人脸识别系统,凡当事人申办委托卖房、委托抵押担保、放弃继承声明等处分财产类的公证事项,由总咨询人员使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身份证比对。该识别系统也安装在了我处三层、五层办公区引导台电脑内,公证人员可根据实际需求试用。核查后,要求该公证人员将核查结果拷屏打印,并将图片存入我处公证办证系统会员信息的附件项下的当事人照片中存储为电子档案。这是我处继采取拍照、录像、身份证真伪网上核查等手段后,尝试的又一项身份审查方法,以改变过去只靠肉眼对照身份证进行识别的不足。

 

                    方圆公证处  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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