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公证处上门为患病老人办理公证
- 发布时间:2013-05-13
在认真践行“执业为民”服务理念的过程中,公证处始终秉承“依法公证、公证为民”的宗旨,对老、弱、病、残及其他特殊情况,尽力提供上门服务。
3月13日,当事人李某到公证处咨询遗嘱继承公证事项。公证员得知其母黄某已77岁,患病卧床,不能亲自到公证处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应当事人申请,决定尽快上门为其办理。
14日,公证员到当事人家中,向老人仔细询问了遗嘱情况、婚姻子女情况等,认真审查了相关证据材料,一字一句制作了询问笔录,最终圆满地为老人及其儿子办理了遗嘱继承和赠与合同公证。母子二人对公证人员亲自登门办证及其热心的服务表示了深深的谢意。
(求是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