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佳公证处被评为2011年度丰台区文明单位
- 发布时间:2012-05-11
2012年3月,首佳公证处被丰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定为“2011年度丰台区文明单位”,并获得荣誉证书及奖牌。
近年来,公证处在狠抓业务的同时,努力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管理当中,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提高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爱国 创新 包容 厚德”的北京精神。此项荣誉代表着我处在努力构建精神文明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
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一项全面提高本单位整体素质的基础性工作。我处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面再上一个新台阶。
(首佳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