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诚公证处公证员臧文瑾为首都企业改制办理现场监督公证
- 发布时间:2012-12-20
根据《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予以改制。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北京三优诚实业总公司的代理人向海诚公证处说明了上述企业改制的有关情况、提交了证明材料,并表示,根据工商机关的要求,将于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举行的股东及职工大会需经公证处予以公证,遂代表公司向海诚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公证员审查后发现,股东及职工大会在会议流程、表决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而当时距离大会召开只有二天时间,为了帮助该企业完成改制,进一步规范会议流程,公证员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全面查阅了企业改制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修改、补充、完善了会议流程、表决内容,经过数次讨论、修改,最终在十二月九日周日晚八点将整个会议所涉及的文件定稿。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公证员臧文瑾与公证员助理王飞宇提前来到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的会议现场,上午十点,大会正式开始,在预定时间、预定地点、按照预定规则,公证员对会议全程进行了现场监督。伴随各项决议的顺利通过,大会落下帷幕,最终的决议结果真实、合法、有效,臧文瑾公证员在现场宣读了公证词。
海诚公证处公证员臧文瑾今年已为数家各类型企业提供了企业改制的法律服务,将公证法律服务切实的送进了企业,为首都企业改制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北京市海诚公证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