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公证发现当事人将公证处证明信样本用于其他用途及时采取限制措施
- 发布时间:2013-03-04
近日,信德公证处接到有关单位反映,称有当事人持我单位出具的证明信样本办理与公证业务无关事宜,为防止因证明信样本使用不当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及责任,我处及时采取措施,刻制“仅限办理公证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印章,要求公证人员在接待咨询时在所有出具的证明信样本上加盖此章,并对当事人说明证明信样本使用的用途及范围,不得用于公证以外用途。公证处各种证明信样本是为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业务,协助证明机构制作的便于证明机构能够规范开具各类证明。为维护公证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我处提醒出具证明机构注意证明信用途,防止因被他人非法利用,或因证明信不当使用给证明机构造成损害。
北京市信德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