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公证处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
- 发布时间:2013-03-04
公证机构作为法律服务行业,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的公证法律服务,它包括前期的咨询服务、办证服务以及公证书出具后的相关服务。信德公证处多措并举,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着力提高公证服务质量。
一、活跃学术气氛,促进学习交流。我处以全面提高公证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建设务实、优质公证处为目标,不断探索学习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习方案,采取多种方式,营造学习氛围,激发学习动力,使得学习成为全体公证人员的一种经常化、制度化的行为。针对岗位特点,采取“集中学”与“分散学” 相结合方式,确保学习效果。“集中学”以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为主。成立业务小组开展学习交流,针对疑难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定期组织专题讲座进行业务培训,由经验丰富的公证员进行讲解。对于上级文件、业务期刊等组织大家传阅。设立奖励机制,鼓励公证人员撰写论文向专业刊物投稿;“分散学”以个人兴趣为主,重在培养学习习惯。设立图书室,存书涉及公证业务等多方面,公证人员可以有选择性地阅读。适时为公证人员购买专业书籍,便于了解掌握前沿性理论,拓宽工作视野和思路。
二、严格办证程序,保证公证质量。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核心。我处通过做好“四个注重”,规范办证各环节。一是注重办证程序规范。严格按照《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审查、受理公证业务,严把审批、出证环节;二是注重工作管理规范。完善管理工作制度,对岗位责任、办证质量、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和集体讨论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严格要求。定期召开例会,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纠正。添置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摄像头、监控录像等硬件设施,利用科技手段防范不法行为,减少假错证发生。以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为契机,查找漏洞,完善管理工作;三是注重公证质量监查。对公证员的办案卷宗进行定期检查、随时抽查,重点检查继承、赠与、遗嘱、委托等处分财产的公证事项,有效地减少和杜绝问题证、错证的发生;四是注重复查投诉处理。设立专人负责接待复查投诉工作,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办法,认真做好复查投诉接待、调查工作,减少公证涉诉案件发生。
三、广泛进行调研,拓宽公证领域。针对公证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为进一步推进公证处的建设和发展,我处开展了“两个层面”的调研。一是积极与属地街道司法所等政府部门沟通联系,以服务和保障政府中心工作为主题进行交流研讨;二是与属地企业、律师事务所进行座谈,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方面进行有益探索,以期为公证业务发展提供后劲。去年以来,新增大量知识产权维权的保全证据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证事项,取得良好开端。
四、落实惠民举措,提升服务水准。公证服务的品质是公证工作的灵魂。我处要求公证人员要礼貌待人、耐心解答,不推诿、不延办,做到“三声四心”,“三声”即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心”即要接待热心、解答耐心、听取陈述专心、受理办证细心,对公证人员的言语、仪表、行为等方面加以规范和引导。运用局域网系统,实现公证人员信息共享,统一办证流程,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细化办证程序,从公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到出证、送达,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保证公证书及时出具。针对特殊需求,在材料完备的前提下可当日出证。为便于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及农民工讨薪办理公证,设立绿色通道,对符合办证条件的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同时提供上门服务,公证人员多次上门办理公证事项,得到当事人表扬,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2面。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便民服务,将办证范围、办证流程、办证须知、通知公告等信息及时公布,方便当事人随时查看有关信息。
北京市信德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