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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公证处认真开展公证质量自查、互查工作

  • 发布时间:2013-09-05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3年公证质量检查活动的方案>的通知》及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13年公证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信德公证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了自查、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 积极动员 认真部署
  7月31日、8月7日信德公证处两次召开处务会,传达了市司法局公证质量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的有关精神以及区司法局对公证质量检查的具体安排,学习讨论了《公证质量检查标准》。会议要求,全体公证人员在思想上认清这次公证质量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客观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开展质量检查工作,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严防走过场。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问题,切实解决问题,完善和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执业活动,进一步提高办证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抵御、防范执业风险的能力。
  二、制定方案 明确标准 组织实施
    制定了工作方案,保证检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即: 8月5日至8月9日为内部自查,8月12日至8月16日为内部互查。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8月21日至22日为公证处与东方公证处之间互查。目前已完成内部自查、互查以及与东方公证处之间的互查工作。
检查中,信德公证处对6名公证员在2012年办理的遗嘱公证、继承权公证和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公证卷宗进行了抽查。每名公证员随机抽取10本公证卷宗,总计60本,其中遗嘱公证卷宗14本、继承权公证卷宗33本、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卷宗3本。经查,我处参检卷宗全部合格,对东方公证处互检卷宗全部合格。
    三、认真总结 查找不足 积极整改
  8月22日公证处召开处务会进行了阶段性总结,通报了自查、互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点评,组织学习了《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办证细则等内容,强调了审批人员的检查、监督、指导责任。此次检查,反映出我处公证质量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特别是在收集、固定证据、核实证据材料、制作询问笔录及撰写公证词等方面取得了较好实效。公证员的办证水平、风险防范能力、审批以及卷宗管理等都有了较大提升。对于检查中存在的文字错误、语法表述、卷宗归档顺序、公证人员笔录签字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
    今后,信德公证处将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和办证规则;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证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加强学习交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高执业能力,丰富实践经验。
(北京市信德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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