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 登录,退出

本栏目内容仅供内部人员工作参考,严禁外传,一经发现资料外泄,我们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我知道了(5)

利兆公证处上门为老人办继承

  • 发布时间:2013-09-29
    2013年9月的一天,利兆公证处接待大厅来了一位50多岁的男子,自称是昌平区南口镇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为其敬老院的一位老人来咨询。据其说,该院一位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小便失禁、行动不便的87岁的何女士的女儿李某原居住在昌平区天通苑,不幸于2013年1月病逝,死亡时63岁。李某生前除在昌平区天通苑有房产外,还在北京市多家银行有存款、股票、基金。为了女儿上述财产,老太太是吃不香,睡不着。为此,敬老院工作人员到公证处替老人咨询。
    公证员武智群听完叙说后,及时将情况向主任史彦林汇报,主任史彦林听完汇报,立即委派公证员武智群、助理胡雯蛟负责办理何女士女儿李某的上述遗产继承公证事项,通过到银行(包括证劵公司)、建委及到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长期居住地进行核实走访。确定被继承人李某生前未婚,未生育子女、无收养子女,其父亲早在1995年死亡,一直与老母亲一块居住,共同生活,李某去世后,母亲何女士就搬到昌平区南口镇敬老院住。确定了上述遗产及何女士是李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后,公证员武智群及助理胡雯蛟到昌平南口镇敬老院为何女士办理了继承权公证,当何女士拿到公证书时,激动的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是紧紧的拉着公证员的手不放。
 
                         (北京市利兆公处)

会员登录

普通会员

公证员/助理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