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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公证处认真开展公证质量检查结果总结和整改工作

  • 发布时间:2013-11-27
    11月18日,在收到市局公管处下发的《长安公证处公证质量检查结果》的通知后,长安公证处于当天下午组织召开处务会,通报质量检查结果。周志扬主任在会上要求,要高度重视本次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业务部门要立刻展开存在问题卷宗的复查工作,调研检查部要尽快制定整改和处罚的具体方案,尽快明确改进公证质量的措施。
    11月21日,在公证处业务培训上,周志扬主任又进一步向全体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通报了质量检查结果,明确提出要从自己身上查找问题,查找问题不应局限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而是要查找公证执业过程中是否存在更多更严重的问题。要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要有认识错误的勇气和改正错误的决心,对于各类可能发生和出现的问题认真检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在近期再开展一次全面的公证卷宗质量复查,将质量检查工作深入落到实处。
    11月23日,长安公证处全体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参加了市局召开的公证质量检查情况通报会议。会后,公证处采取处务会成员传阅文件、各部门召开会议的方式,将邓建生书记在公证质量检查情况通报会上的重要指示和《北京市司法局关于2013年全市公证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公证质量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的内容在全员范围内进一步进行传达。周志扬主任要求,必须深刻领会邓建生书记的指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局文件精神,全处上下要深刻认识公证质量的重要性,公证人员要按照公证法规和处内制度开展执业活动,业务辅助部门和调研检查部们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证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下一步,长安公证处将围绕公证质量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公证人员规范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的教育,把这些观念意识教育作为长期的、常规的工作来抓,使全处人人重视关心公证质量,人人为加强公证质量献计献策、身体力行。提高公证人员的职业素养,包括法律水平、政策水平、文字水平、言谈举止、着装礼仪、沟通技巧等等,通过全面提高公证人员的职业素养保障公证质量,体现公证核心价值。加强公证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奖惩力度,做到办证有依据,奖惩有作用,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性作用和奖惩的示范性效应。引进外部监督机制,将自身置于公众、媒体和监管部门的监督下,通过将发自内心的自觉和来自身外的约束相结合提升公证质量。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李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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