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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公证处在探索与实践中不断推进公证法律服务的深化和发展

  • 发布时间:2013-11-28
    信德公证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服务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探索和实践中推进了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发展。
    一、不断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增强公证发展内在活力
    加强公证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是实现公证行业持续发展的、根本的内在动力。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公证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紧密结合自身职业特点,重点组织开展了三方面的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按照东城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开展“三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从4月份开始在全处公证队伍作风建设中开展了查思想、查作风、查工作的“三查”活动,集中学习动员,召开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从思想上真正将“办证机构”转变为“办事机构”,将工作立足在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通过公证手段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需求,使各项工作既得到社会肯定,又能得到当事人认可。公证处组织“青春正能量 共筑中国梦”主题讲座,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念,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和改革开放的信念;二是加强政治学习和宣传教育。以多种形式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及有关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市、区司法局关于窗口行业服务规范化建设有关文件。组织党团员、青年到顺义革命烈士陵园、抗战纪念馆、国家博物馆等地参观学习。组织青年参加东城区政府组织的“中国梦”宣讲团。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大家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了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三是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定期召开的处务会,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东城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大查处和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东城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等有关精神和内容。组织参观国子监历代反腐倡廉展览,进行廉政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公证队伍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公证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廉洁奉公,秉承诚信之心,坚持履行公证程序,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二、不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经济社会需求涉及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的方方面面,只有满足了经济社会各方面需求,公证才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公证处通过拓展服务领域,使业务范围得到延伸,呈现多方位发展的局面。一是现场监督类公证领域拓宽。为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社会经济领域的证明和现场监督职能,促进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公证处为企业设立、改制、兼并、撤销等经济领域提供公证服务,依法办理了涉及企业设立、改制、兼并重组、清算撤销的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的现场监督公证。为中国电影博物馆举办的第三届“两岸、三地少儿配音大奖赛”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实现了两岸、三地间的文化交流。为北京电视台举办的“国粹传承”首届评剧(北京)电视邀请赛决赛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弘扬国粹文化艺术。为小升初对口入学电脑派位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保派位入学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二是保全证据类公证范围扩大。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广泛的公证服务,公证人员奔赴全国各地为涉及法人名称、注册商标、知名品牌等侵权产品的购买取证进行保全公证,确保证据效力。为神舟七号飞船残骸制作纪念品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从残骸回收物的提取,到运抵生产车间进行加工制作、生产出样品进行现场监督,见证了航天领域的辉煌成就。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了现场证据保全,为当事人协商谈判固定基础证据。
    三、不断加大公证服务力度,提升公证行业社会价值
    公证处不断改进和加强公证服务的方式、方法,采取多种手段、开通多种渠道,适时推出服务新举措,为群众和社会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公证服务,充分彰显了公证制度的法治功能和社会价值。一是发挥公证在预防纠纷中的前置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等部门化解矛盾纠纷。为城区拆迁改造产生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通过与信访办、街道办事处、拆迁单位沟通座谈,积极谏言,利用公证证据提供有效法律文件,化解有关方面涉法疑问,促使各方达成共识。作为东城区妇联组织的“东城区心悦专家服务团”成员单位,主动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公证法律服务,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二是围绕群众切身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公证专项服务活动。针对全国“两会”召开、“学雷锋日”、 “三八妇女节” 、“3.15消费者维权日”等重要日期,开展了“春风送暖 情系群众—公证法律服务月”主题活动。与光明日报社、区残联、区妇联及崇外、天坛、龙潭、前门、东直门、景山等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协作,搭建法律服务平台,深入开展“北京法律大讲堂”活动,分别举办了“普及公证知识促进合家欢乐---公证法律知识讲座”、“普及公证知识 服务百姓生活”、“送公证知识进企业---我们‘司法大讲堂’知识讲座”等系列活动,解答有关继承、遗嘱、夫妻财产约定以及企业保全证据等民事、经济类公证咨询,将公证法律知识讲堂开在百姓身边;三是搭建公证服务平台,多种途径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与区域内的街道司法所协作,在社区建立公证服务联系点,公证人员定期到联系点开展公证业务咨询宣传活动。在光明日报社“普法便民专栏”上登载《让公证保护您的权益》主题板报,为报社职工普及相关公证法律知识。在由崇外街道工委、办事处主办的《崇外月报》上开辟“司法讲堂”栏目,每月一期向社区居民介绍公证处的性质、职能作用,公证法律效力、业务种类以及普遍关注的遗嘱、继承、赠与等公证事项办理的内容。针对特殊群众提供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活动。
    四、不断强化公证质量管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公证质量是公证的生命和灵魂,决定着公证的公信力,决定着公证的社会形象,是公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公证处把加强公证质量管理、不断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作为工作的永恒主题,常抓不懈。一是建立健全公证质量的规章制度。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员管理办法》、《北京市公证员助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法,制定《关于提高公证质量的暂行规定》、《公证书修改办法》,《公证书质量责任及处理办法(试行)》等项制度,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有力推动了公证质量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大公证书审批力度。设立两个业务部,民主推举部门负责人,行使承担审批的权力和责任,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和减少错证、瑕疵证的出现;三是实行公证员任职考核制。依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公证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拟任职公证员实行考核及民主测评,从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实习及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测评,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提供任职审批的客观依据,提高公证员准入门槛;四是扎实进行公证质量专项检查。组织公证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互查,抽调公证卷宗进行检查、评比,检查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总结通报;五是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与长安公证处、方圆公证处、首佳公证处等单位交流学习,促进行业交流与发展。接待新疆公证协会考察团部分成员,交流实践经验及工作方法。与区房管局、地税所开展“多方交流凝聚共识,推进发展”主题业务沙龙活动,加强对涉及房屋领域的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研讨和学习,加强与房管部门、地税部门的沟通协作,防控执业风险。组织参加山东公协刘疆会长讲授的《民间借贷公证的风险分析与应对》,提高公证人员对执业风险的把控和防范能力。
                                        (北京市信德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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