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公证处公证人员主动到监狱为服刑人员办理公证事项
- 发布时间:2014-06-13
申请人王某与李某几年前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婚姻存续期间以李某的名义购买了北京市房产一套,离婚时未明确房产归属。现女方王某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被要求要有房产归属的公证书。但因男方李某为服刑人员,无法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员赵群了解情况后,决定主动到监狱为当事人办理。
5月13日下午,公证员赵群来到了大兴区的某监狱为服刑人员李某与申请人王某办理公证手续。因需要先到监狱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所以到达监狱时已经是下午4点钟了,两人不顾天气炎热和旅途劳累,马上开展了工作。赵群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询问与告知,并了解李某出狱后是否还有住处?生活是否能得到保障等问题,在确认李某确实自愿放弃财产权利,对行为后果完全清楚基础上,为其办理了协议书公证。
公证员再一次通过公证实践,践行了公证为民的价值理念,也确保了公证书的真实合法。
(北京市信德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