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公证处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 发布时间:2014-12-03
近日,在朝阳区司法局公管科的组织下,正阳公证处开展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相关说明的学习,通过对上述政策的通读及讨论,获得了今后工作开展的行动指南和指导方针。
《决定》是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会上,公证处主任智娟就上述决定及说明中的关于公证工作的要求做了重点说明,并组织进行讨论。
通过学习《决定》,使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全面小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法治保障。要达到法治中国目标,必须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强化全民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更要坚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公证法律服务之中。
(正阳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