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诚公证处集中学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发布时间:2015-03-09
3月6日,嘉诚公证处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邓国平主任指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于3月1日起施行,与公证的关系巨大,我们必须了解其中内容,对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登记部门、登记程序等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以便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全处人员利用中午时间对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讨论,对条例内容有了充分的认知、了解。
北京市嘉诚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