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到中信公证处学习交流
- 发布时间:2015-04-28
2015年4月27日,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一行5人到中信公证处学习交流。中信公证处领导班子及部分业务骨干热情接待了来访同仁,并与其进行了亲切座谈。
座谈中,中信公证处主任王明亮就来访同仁关心的以信托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基本情况作了详细介绍。之后,来访同仁就中信公证处办理的强制执行类公证卷宗如信托贷款合同、权益转让回购合同等进行了观摩学习。此外,双方还围绕公证材料核实的标准、方式及范围、收费标准、各类告知程序的完善、执行证书的出具及执行情况、在异地法院的认可情况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了广泛共识。
通过座谈交流,对于京沪两地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文书的规范办理、风险防范、质量提高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