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十一周年纪念日。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证法》,更好地为群众和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扩大公证的社会影响力,东方公证处将8月28日至9月4日定为本处的公证法律宣传周,在宣传周内要求各位公证人员,要主动向当事人进行公证法律宣传,积极、热情地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和便民购物袋,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公证法》的发展历史和法律价值,同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予以悉心解答,使来访群众深入了解公证业务,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扩大东方公证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