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正阳公证处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办理相关公证
- 发布时间:2016-10-27
根据国办发〔2015〕96号文件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精神,正阳公证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配合公安部门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针对1999年4月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的要求,正阳公证处为北京市通州区关爱中心主任常梦事实收养办理了公证,使其养女历经17年的户口问题有了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