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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为民”,服务群众赢得好口碑

  • 发布时间:2016-11-14
   近日,北京市东方公证处王志学公证员、赵郁公证员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打来的感谢电话,对两位公证员热情高效、规范公正的公证服务表示感谢。一面锦旗,一个感谢电话如同冬日的暖阳激励着东方公证处每一位工作人员恪守为民服务理念,严把公证服务质量。
   当事人李先生在父母去世后,来到我处办理继承公证。王志学公证员受理该公证之后,在核实被继承人(李先生的母亲)的人事档案时发现其档案中子女记载情况与李先生所陈述的差距甚远,而且李先生和其父亲的档案材料中也没有相关内容记载。此时,王志学公证员并没有立即拒绝为当事人继续办理公证,而是多次约见当事人沟通、了解情况,查询核实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重新梳理办证思路。在得知李先生的母亲曾经因房产纠纷与李先生父亲的前妻在法院提起过诉讼,王志学公证员提示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申请调取当年的诉讼卷宗,寻找相关证明材料。原本陷入的僵局的一下子有了转机……最终,在王志学公证员的指导下搜集齐了继承证明材料,顺利办完了继承公证手续。
    当事人权女士想委托丈夫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是她年近八旬,患有严重的类风湿关节病,手指严重变形,书写困难。赵郁公证员认真、耐心的接待了当事人通过捺指印的方式替代签字,本着为民解忧的初心,高效的为权女士办理了委托公证。
   东方公证处两位公证员人性化的工作方式,切实为群众解决了燃眉之急,在“小处”体现出公证的人文关怀,体现着“办证为民”的服务宗旨,赢得了老百姓的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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