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恒信公证处依法办理事实收养公证,化解社会矛盾
- 发布时间:2016-12-28
近日,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恒信公证处主任姚严奎组织全体公证人员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为符合文件规定的当事人,依法办理事实收养公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1月24日本处受理了一件事实收养公证,被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比较复杂。被收养人是一女弃婴,是收养人的母亲于1994年所捡拾,捡拾后与收养人夫妻一同生活,被收养人的养父去世后,养母再婚,养母的再婚配偶对被收养人进行了抚养。恒信公证处主任严把公证质量关,主任亲自带助理杨杨到出具证明部门核实情况,走访了计生办、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并和捡拾人、证明人逐一核实确认身份后,分别作了询问笔录。走访了所有需要核实的单位和证明人,及时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村委会及当事人对我处公证为民的工作精神给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