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司法局部署并开展公证机构及公证员2018年度考核工作
- 发布时间:2019-03-01
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丰台区司法局积极部署并开展2018年度公证机构及其负责人考核工作。
一是及时传达工作要求。及时向北京市首佳公证处传达市局关于公证员2018年度考核工作精神和工作预通知,倒排考核时间表,明确考核形式、内容及相关工作要求,将于2019年3月上旬完成2018年度公证机构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任务。
二是完成线下工作总结。2018年度考核将延续去年考核工作的模式和流程,采取线下总结与线上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丰台区司法局指导公证处召开全体公证人员大会,全面总结2018年公证服务开展情况、公益法律服务完成情况、为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情况、内部管理情况等内容,形成工作报告提交区局审核。
三是完成线上材料审核及考评环节。按照线上考核要求,丰台区司法局将对北京市首佳公证处提交的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报告、公证机构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考核材料逐一进行审查。结合对公证处窗口接待、档案管理等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首佳公证处2018年执业活动、公证质量、组织建设、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公证档案管理、公证收费和财务管理、内部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逐项考评,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
四是指导公证处召开年度工作总结。公证处认真组织全体公证员召开2018年度工作总结会,全面总结2018年公证业务办理情况、公证员执业情况。
五是开展公证员自评。公证员对各自2018年度公证业务办理、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办证质量、存在问题与不足等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总结,填写《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公证处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