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为,维护公信--北京市公证协会举办主题教育培训
- 发布时间:2010-01-06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证公信”主题教育活动,5月29日,北京市公证协会在友谊宾馆对全市公证员和公证辅助人员进行了第三次主题教育培训。
本次培训由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王士刚作 “规范行为,维护公信”专题报告。王士刚会长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公证公信力:一、公信来源于民心。社会的认知、信任、信赖是公证行业的立足之本,要取得这种社会信任和信赖就必须建立行业自己的诚信队伍。二、诚信为公证之本。“诚信”体现在公证书中的每一句话,体现在接待办证中的每一句话,体现在公证人员的一言一行中,而且每一句话和行为都要经得起推敲,只有做到诚实信用,公证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三、意识主导行为。诚信是一种意识形态,人的意识决定人的行为,只有主观具有诚信意识,才能在日常工作中诚信办证;四、规范是行为的标尺。规范就是标准,行为的正确与否是要用规范来衡量,行业人员要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各项办证程序规则以及行业指导意见来衡量自己办证行为。五、公证行为的规范化是行业特性所决定。公证的法律定位一直在民事诉讼法的范畴,《公证法》对公证员办理公证的程序进行了规定,司法部制定的《公证程序规则》还对公证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程序的合法性是结果合法的前提,只有按照程序规则办理公证,公证行为才会有真实合法的结果。
最后,王士刚会长强调公证员必须忠于事实 忠于法律;爱岗敬业 规范服务;加强修养提高素质;清正廉洁 同业互助。
北京市公证协会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