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诚公证处为申请人免费办理《遗体捐献声明》公证
- 发布时间:2012-03-19
申请人刘俊英于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向我处申请办理《遗体捐献声明》公证。 公证员魏兰英首先审查了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北京市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了解到刘俊英今年只有二十八周岁后,公证员魏兰英仔细的询问了其办理公证的动机、目的,并告知了其在签署《遗体捐献声明》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刘俊英表示其自愿捐献遗体,已明确相应的责任,并已委任了捐献遗体的执行人。
同日审批公证员秦国友审批通过该项公证并免予收取了刘俊英的公证费。
北京市海诚公证处 王征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