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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指南

复查争议投诉告知书
投诉接待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投诉人须提交书面材料(纸张大小要求为A4规格)

(一)投诉人为公民个人的,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投诉书(一式两份,A4纸打印,需由投诉人亲笔签名,否则无效),投诉书内容如下:
(1)投诉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2)被投诉的公证机构名称
(3)列明投诉请求(例如:要求公证机构重新复查)
(4)须明确并逐一列明投诉的事实与理由

2、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委托代理人,另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若代理人为律 师,需提供律师证复印件、所函及委托书。

3、公证书复印件。(一份)

4、复查决定书复印件。(一份)(注:复查争议投诉应在收到复查结果之日起60日内提出。)

5、投诉人能够提供的证明其投诉主张的证据材料、相关的裁决书、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二)投诉人为单位的,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投诉书(一式两份,A4纸打印,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投诉书内容如下:
(1)投诉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2)被投诉的公证机构名称
(3)须逐一列明投诉请求/要求
(4)须明确并逐一列明投诉的事实与理由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XXX进行投诉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投诉单位能够提供的证明其投诉主张的证据材料、相关的裁决书及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联系方式

投诉咨询电话:86329970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55号 北京市公证协会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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